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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九真相 呂秀蓮未說出的第五種可能

http://www.CRNTT.com   2009-03-11 07:46:52  


 
  呂秀蓮對槍擊事件的因由指出紅藍綠黑“四種可能”,但她也一概排除了這四種可能。不可能是中國(紅),不可能是泛藍(藍),不可能是泛綠(綠),也不可能是賭盤或黑道(黑)。同時,她也質疑將陳義雄指為凶手的結論,至少認為另有共犯。她不認為陳義雄是自殺而死,也不認為在實驗情形下的“零點六三秒/一槍兩彈”是陳義雄這類外行人可以達到的技術水準。(因為,在徒手持槍射擊時,首次擊發後的零點六三秒,因後座力,槍口朝天,即使勉強二次擊發,子彈也“絕對”不可能射在陳水扁的肚皮上。)呂秀蓮最大的質疑則是:“為何第一槍(也是唯一可以證實在現場開的一槍)是對我而發?”

  呂秀蓮排除了紅藍綠黑四種可能,但她卻未提及在邏輯上必定存在的另一種可能,那就是:陳水扁自導自演。其實,對許多國人來說,在三一九槍擊案尚無一個可昭公信的結論之前,陳水扁自導自演仍是不能排除的一大可能,甚至是最大的可能。

  在呂秀蓮心中,顯然有此種質疑。呂秀蓮在遭槍傷後說,她是“為全體台灣人擋子彈”;但是,性好渲染操作的陳水扁,照理說也當大事宣揚他為台灣人遭槍擊的悲壯行蹟,卻竟然遲遲不對槍擊事件“定性”。一直到將近四年後,陳水扁始首次指此一事件為“暗殺”。案發後,呂的激動,與扁的出奇低調形成明銳對比;呂的急於追尋真相,也與扁的全力扼制調查成為強烈對照。呂秀蓮說:“扁沒有像我這樣很明確要查到底。”

  三一九無疑仍是一個“疑案”,陳義雄的故事絕對不能混充交代,連呂秀蓮也不能接受。國人現在看到特偵組如何認定陳水扁一家犯貪汙罪,而陳水扁一家又如何地作無罪抗辯;倘若當年三一九專案小組能以今日特偵組起訴扁家的嚴格標準來認定陳義雄的罪嫌,或陳義雄今日能死而復起以陳水扁及其律師團的財力與能力來為他辯護;請問:以專案小組這種畫鵠射箭的手法,豈能、豈敢、豈可指陳義雄為凶手?

  陳水扁的人格核心就是一個“騙”字。例如,當年吳淑珍一場意外車禍,被扁家編造成“政治謀殺”,而成為扁家一世的“政治資產”,但那根本是一個騙局。又如,陳水扁此次被押,兩次絕食,揚言“不想活了/以死明志”,也是苦肉計的騙局。那麼,三一九槍擊案,是否也是一場騙局?一場自導自演?一場以自殘自傷來詐取政權的世紀騙案?在在予人想像空間。可以這麼說:當陳水扁的人格底蘊暴露得愈多,當陳水扁匪夷所思的詐騙手法重複使用得愈多,國人對三一九自導自演的質疑也必然更加深重。

  呂秀蓮的疑惑,正是多數國人的疑惑。五年前,呂秀蓮膝蓋在現場被擊中的那一槍(也可能擊中致命部位),或許只是要在事後“證明”陳水扁也在現場中槍的安排而已。呂秀蓮的現身說法,當然未能“破案”,但畢竟更加確立了三一九槍擊案仍然是“未破疑案”的地位!

  呂秀蓮沒有說出的第五種可能,莫非正是多數國人深信的最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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