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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多少“骨灰級”的官本位?

http://www.CRNTT.com   2009-04-16 10:55:49  


東莞市新建骨灰樓 王俊偉 攝
  中評社北京4月16日訊/燕趙都市報網絡版日前登載文章《還有多少“骨灰級”的官本位?》,文章說,現在,官本位竟然講究到“如果夫妻兩人生前級別不一樣,逝世後就不能‘團聚’”的地步,無疑極為荒謬;事實上,長期以來,在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官本位”的思維和行為邏輯,不一直都是這樣無孔不入、無微不至滲透著,乃至成為我們社會秩序的核心規制嗎?全文如下:

  廣州高官由於夫妻生前身份地位不一樣,逝世後骨灰不能與配偶合放導致的“夫妻分居”的狀況將會改變。根據該市民政局日前出台的新規定,夫妻生前一方符合安放公墓規定,另一方不符合或級別不同的,按夫妻任何一方身份、級別選擇格位合葬,以一盒兩骨灰方式,存於同一格的骨灰格中。(《中新網》4月10日)

  據了解,按原來的規定,由於公墓內的骨灰樓有區別———廳局級以上官員、處級官員的骨灰都分樓寄存。因此,如果夫妻兩人生前級別不一樣,或者一人為官員、伴侶是普通市民的,夫妻逝世後就不能“團聚”,子女拜祭也要兩頭跑。

  一切社會價值均要圍繞官位、級別來評定的“官本位”,不僅生前要講,而且死後化作骨灰的情況下還要講,並且是不惜傷害夫妻倫理、導致身後“夫妻分居”而大講特講。如此離奇荒誕、深入骨髓、無所不用其極的官本位現實,實在令筆者深感自己孤陋寡聞、見識短淺。也難怪有網友發出如此評價和感慨:“這真是骨灰級的官本位!”

  “做夫妻,生同室,死同穴”,我們知道,一直以來這都是傳統中國人對夫妻關係最樸素最殷切的冀望和理解———《牡丹亭》裡的杜麗娘和柳夢梅便曾這樣海誓山盟。並且,這樣的冀望和理解,即使在等級森嚴的皇權社會,也是得到高度認可和尊重的。所以,上至皇帝皇后,下至平民夫妻,“死同穴”都是普遍一致的倫理要求、禮儀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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