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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過程目標與終極目標

http://www.CRNTT.com   2009-11-18 00:27:55  


兩岸推動經貿文化領域的交流與融合,是和平發展起點主要“過程目標”。
  中評社香港11月18日電/江蘇省無錫市經濟學會理事高建文在《中國評論》月刊十一月號發表專文《兩岸關係的“過程目標”與“終極目標”》。作者提出“兩岸‘過程目標’是長期交流、瞭解與融合,過程目標不應是解決兩岸重大政治議題,那應屬於‘終極目標’。當兩岸社會都發展到成熟時期,形成政治‘解決機制’,就很自然地進入解決兩岸政治關係階段。確切地說,是進行統一談判的階段,那時兩岸有制度與能力直接面對重大爭議的問題,即主權與國家政治制度”。作者主張:“把國家觀念與兩岸兩個社會的自治相區分,兩岸人民可以共同構建實行某種政治制度的中央國家機構。”文章內容如下:

  台灣“陸委會”七月的大陸情勢報告指出,“種種跡象顯示,大陸方面對兩岸政治對話應已開始著手準備”。大陸官方和學界確實都表達過“兩岸就結束敵對狀態簽訂和平協定的時機已經成熟”,但台灣“陸委會”官員則表示,兩岸還是以經濟議題為主,談政治議題的條件不成熟,政治議題沒有急迫性也沒有時間表,甚至認為兩岸關係雖然改善很多,但不代表已經建立互信,兩岸對是否談、何時談“政治議題”認知上有差距。

  政治議題如果要求明確兩岸政治關係,必然直接面對重大爭議的問題,即主權與國家政治制度,觸發兩岸在此問題上的最大分歧而非共識。那麼如何持續推進兩岸交流?兩岸政治關係的解決是“終極目標”還是“過程目標”?兩岸社會需要什麼樣的變化才會形成“兩岸政治”的解決機制?

   保持兩岸在各領域全面、持續的交流應“去政治化”

  自開放以來,兩岸從民間自下而上就有經濟、人員的實質往來與交流,加上兩岸已經實現“三通”、大陸觀光客赴台旅遊、陸資赴台投資,未來兩岸兩會還將協商簽署兩岸銀行、保險、證券領域的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以及經濟合作架構協定(ECFA)等協議,兩岸經過幾十年的交流與發展,如果排除政治內涵,現實上已有一定程度的融合。經濟上的融合,有“經濟大中華”一說,這些都是在兩岸並沒有多少“政治性關係”的前提下取得的。

  兩岸現處在“政治關係未解決”狀態,且缺乏“解決機制”,因此這種“未解決狀態”會繼續下去,表明兩岸社會還需要經歷較大改革與變化。當前兩岸均應著重於持續推進兩岸交流,均應奉行能為兩岸長期和平發展鋪平道路的政策,因此兩岸交流過程應“去政治化”以減少阻隔。“去政治化”有兩層含義:一是兩岸交流過程不談、不碰觸政治議題,維持兩岸政治關係的未解決狀態;二是兩岸關係“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在兩岸融合進程中,大陸不以經濟利益的釋放換取台灣做出政治上的讓步,除非到終局解決階段,這樣就避免兩岸關係因“泛政治化”而受到阻撓。 

  由於台灣過半民眾認為兩岸關係最好的狀態還是維持在經濟關係範疇,經濟上緊密聯繫,現在並不願與大陸在政治上一體化;兩岸應持續在新聞、文化、教育等領域加強聯繫,增進瞭解,擴大交流。長期和平發展,台灣與大陸各方面日益融合。台灣與大陸未來都會發生變化,未來將呈現與現在不同的形勢、條件和民意。台灣形成什麼樣的多數民意很重要,因為根據台灣法律,台灣地位的任何改變,比如“兩岸統一方案”需經過台灣地區“公民投票”。

  總而言之,兩岸“過程目標”是長期交流、瞭解與融合,過程目標不應是解決兩岸重大政治議題,那應屬於“終極目標”。當兩岸社會都發展到成熟時期,形成政治“解決機制”,就很自然地進入解決兩岸政治關係階段。確切地說,是進行統一談判的階段,那時兩岸有制度與能力直接面對重大爭議的問題,即主權與國家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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