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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涉“港獨” 理應制裁

http://www.CRNTT.com   2010-01-22 11:45:09  


 
                        應受“嚴重關注”

  過往的歷次民調顯示,有百分之五十三至六十八的民眾,反對所謂“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如今,在港澳辦發言人和中聯辦負責人發表與“公投”相關的談話後,筆者預期反對“五區公投”活動的民眾,會迅速上升至百分之七十五或以上,甚至可能達八成左右。換言之,這不僅是主流民意,更是反對所謂“公投”的壓倒性民意。這實際說明,香港廣大市民根本不可能認同公民黨和社民連一小撮政客所推動的什麼“公投”。觀乎此,國務院港澳辦對此“嚴重關注”,也就容易理解了。

  “公投”除了在憲制或法理上違憲違法,在具體的香港政制向前發展方面,也設置了新的重大的障礙。試想,政制原本若可以循序漸進向前發展,但在“辭職、補選、公投”之下,本來預設的政制發展步驟,不就“亂了套”了嗎?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法律效力的所謂“公投”或“變相公投”,不但廣大市民不會認同,特區政府同樣也不可能認同。

  倘從成本角度看,所謂“公投”更加是十分混帳,甚至可說“混帳之極”。一次五區“補選、公投”需耗費一億五千萬元的巨額公帑,但假如是搞一次類似的、大規模的民意調查,大約只要花費幾十萬元,頂多一百萬元足足有餘。公民黨和社民連如此肆意浪費巨額公帑,意欲何為?是否決心與民為敵?是否決心成為“人民公敵”?這又是否是自甘政治墮落?

  公民黨和社民連蓄意推動“五區公投”,其中有一項極其嚴重的後果,那就是反對中央,與中央“對著幹”,日後更有可能以“公投”方式推動“港獨”,那就“茲事體大”。就事論事,不論是反對中央,或是推動“港獨”,其後果均非常嚴重。香港作為中國一個特區,怎能反對中央?香港的一小撮政客竟然反對中央,恐怕只能以“喪心病狂”來形容了。任何人,任何政客,只要稍有理智,只要稍稍明白事理,相信就不會以“公投”來反對或對抗中央。螳臂如何擋車?蚍蜉焉能撼樹?一小撮反對派政客狂妄到以“公投”挑戰中央,這批政壇惡客會有什麼“好下場”呢?

                        該出手便出手

  再看政客預謀推動“港獨”的問題。站得高一點,看得遠一些,“公投”與“港獨”之間是可以劃上等號的。道理很簡單:今日“公投”乜乜物物,他日就可能有人提出“公投”、“香港獨立”,試圖令香港“變天”,那還得了!各方議論“公投”問題,其要害在此。公民黨和社民連推動“五區公投”活動,究其遠程目標,是不是有“港獨”的預謀呢?這一點,不但值得各方深入研究,更值得中央和特區政府予以高度關注,以便“該出手時便出手”,絕不能讓“港獨”的苗子孳生和擴大!

  香港回歸以來,市民很不幸和很不愉快地看到:反對派越鬧越兇,也越來越惡,近期更多次出現暴力行為,包括襲擊警察,衝擊中聯辦、禮賓府、政府總部及立法會。警方則是文明執法,“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結果導致多名警員受傷。(這裡,謹向執法維安的警隊致敬,並慰問受傷警員。)相反,採取暴力行動的反對派示威人士卻至今沒有受到懲罰。不難由此看出,反對派在香港“搞搞震”,包括使用暴力,代價很低很低,甚至是“零代價”;而各種政治和經濟利益的“油水”則很多很多,其中是否有洋大人或洋鬼子的資助和打賞,相信反對派中某些領袖人物或示威搞手心知肚明,也不必“畫公仔畫出腸”了。市民心中有一個疑惑:為何對反對派的暴力行為沒有加以制衡和制裁?香港固然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和權利,但這肯定不是無限的,香港也肯定不能陷入無政府主義的境地。假如反對派在“公投”及暴力等問題上不能自律,那就只能由當局予以制衡及法律制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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