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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舅舅家賠到姥姥家 消協又說維權笑話

http://www.CRNTT.com   2010-03-16 10:52:56  


 
  其實,讓不法商家“傾家蕩產”也好,讓他們“從舅舅家賠到姥姥家”也罷,消協或幾個官員說了是不算數的。在法治社會,再狠的處罰都得由法律裁決。消協與其過嘴癮,不如推動立法。不過,要想實現法治層面的懲奸除惡,消協還得將那句貌似尖銳但實則沒說到點上的“從舅舅家賠到姥姥家”改一改,將其中的“賠”改為“罰”,將“姥姥”換成 “姥爺”或“畢姥爺”。因為,打擊假冒僞劣重要的不是事後索賠,而是事前預防;讓無辜的“舅舅”和“姥姥”替不法商人賠錢在法律上講不通,但讓幕後“畢姥爺”承擔連帶責任卻是管用的。 

  在屢打不絕的不法商人背後,必然有些人有意或無意充當著他們的“畢姥爺”——有的是因為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有的乾脆就是利益勾結者。對這些人的懲處,亟須在立法層面予以落實。而對於不法商人的懲處,則應摒棄有限額的罰款依賴,很多行為直接引用其他現行法律即可。譬如,鑒於產銷假冒僞劣行為很大程度上有著主觀故意性,因此有些人可直接以詐騙罪論處;造成人員生病或傷亡的,可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 

  對於這些很實在的工作,消協完全可以代表消費者奔走、呼籲。就算消協已開始由財政供養,但財政的錢畢竟也是人民的錢嘛。(作者椿樺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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