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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你不是一個人在前行

http://www.CRNTT.com   2010-04-19 14:07:37  


 
  另一種說法是,婦女法律中心被撤,也許與其長期接受境外資助有關。“可是,接受境外資助的中心又不僅僅是他們一家,高校對於各種資助應該感到高興才是!”同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的賀衛方教授也為郭建梅鳴不平。“不應該動輒就對境外的資助進行‘妖魔化’,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整個學院都是由台灣光華教育基金資助的呢!”賀衛方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撤銷早有端倪?

  以上種種猜測,均未得到北大方面的證實。但據時代周報掌握的情況來看,其實,這次北大撤銷婦女法律中心的決定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已有端倪。

  據知情人士介紹,由於郭建梅的婦女法律中心相對游離於北京大學的體制之外,早在2009年下半年,北大方面就已經對婦女法律中心的管理問題進行過多次討論,但內部爭論一直比較大。2009年底,法學院還曾經向該中心建議以後主要從事科研工作,不要再接“外面的案子”,否則,則建議該中心“遷離”北京大學法學院。

  “其實從去年底到今年初,我們一直在和法學院以及社會科學部方面進行溝通,商討一個處理方案。只是沒有想到,還在溝通的過程之中,校方就突然出了‘撤銷令’,這太讓我震驚了!”郭建梅對時代周報表示,在“撤銷令”公布之前,她還在和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根據郭建梅提供給時代周報記者的資料顯示,今年2月20日,北大社會科學部還向郭建梅發送了一份《關於原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另行注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不僅對婦女法律中心的工作給予了肯定,還表示“為了適應該機構專業化發展的需要和我國非政府組織建設的趨勢,我部同意該中心另行注册成立一個獨立的NGO機構,並希望郭建梅律師領導的團隊為中國法律援助事業和公益事業做出更多貢獻。”

  同時,隨《意見》附上的,還有北大社會科學部代婦女法律中心草擬的一份公告:“為更好地推動我國婦女權益保障事業和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適應本機構自身建設的需要,自即日起,原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改稱××××××,另行注册成為獨立的從事婦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間組織。—××××××,2010年×月×日。”

  據悉,就在3月25日北大公布“撤銷令”的當天上午11點10分,郭建梅還與社會科學部的有關負責人通過電話,但就在當天的電話中,她也未被告知自己主管的中心將被“撤銷”。

  “在此前和北大方面溝通的過程中,我們從未使用過‘撤銷’這樣的字眼。”郭建梅說,校方如此突然的決定,讓她措手不及之餘,更感到“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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