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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組別 平衡各界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10-04-25 07:25:35  


民主發展需要照顧各方的利益循序漸進
  中評社香港4月25日訊/“功能組別涵蓋了本港各個主要業界的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在本港代議政制尚未十分成熟的情況下,目前仍沒有其他合適的模式可以像功能組別那樣,能夠比較全面地顧及各界的利益。”《大公報》今天登出青浦的文章“功能組別平衡各界利益”,文章內容如下:

  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近日成了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這是好事,因為任何重大的、與社會利益密切相關的事物,其存廢問題,理應經過廣泛討論、深入研究,權衡利弊,方可作出或存或廢或改革的決策。有些人,對功能組別未加探討,或者只見到一些表面現象,只做了一些表面功夫,就組織一批人上街遊行,要取消功能組別,這是激進的表現,也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的表現。

          存廢乃大事 斷不能草率

  當然,按照民主的真諦或準則,任何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可以支持,可以反對,而且可以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問題在於:在民主自由社會而動輒採用不利社會和諧的激進方式,便是蠻橫無理。

  功能組別的存廢是一件社會大事,萬萬不能草率從事。一方面,理應在廣泛的層面加以討論,各抒己見,理性地列出其利弊,此亦古之哲人所說的“集思廣益”是也。另一方面,可由學者、專家進行研究,看看究竟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或者有何改善、改革的方案?可以這樣說:只要對社會有利,且“利大於弊”,或經過改革後對社會更加有利,那當然應予保留了。

  倘從歷史角度看,當年中英兩國在香港回歸過渡期磋商香港未來政制,決定在立法會設立功能組別,原意是為了保障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及私有產權不受影響或破壞。由這一點出發作推論,不難聯想到鄧公“五十年不變”的名言。這也是中央對香港和港人的莊嚴承諾。所謂“不變”,當然不是抱殘守缺,一絲一毫都不變,而是指原則不變,大政方針不變。例如,“一國兩制”就一定“五十年不變”,至於其他政治、經濟、文化、民生等層面的具體事項以至相關政策,自不免隨著時代巨輪的前進而作出相應的改變,這樣才是“與時俱進”,否則,難免“不進則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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