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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不得人心注定失敗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13 11:59:22 |
典型的阿Q精神 社民連前主席黃毓民先給兩黨“優惠打折”,他稱,如果兩黨在補選日所得票數,達到泛民在零八年立法會選舉中的九成票數,就等同“大勝”云云。後來,黃毓民的“九折優惠”又降低到“八折優惠”。余若薇就比黃毓民的“優惠打折”更進一步,她稱倘若公社兩黨在“五區公投”中自動當選,就等於“不戰而勝”,這幾乎等於是“十折優惠”。余若薇還好為人師,仲教識傳媒英文叫做“walkover”。林瑞麟揭破余若薇謬論,指出其中一方參賽者退出,另一方才算“不戰而勝”,如果比賽本身沒有其他人報名,便不可能是“不戰而勝”。余若薇的“不戰而勝”或“十折優惠”論,是典型的阿Q精神。無論多個民調顯示的“公投”低投票率,或是公社黨的民望大插水,哪裡有一絲“不戰而勝”的蹤影?余若薇的“不戰而勝”或“十折優惠”,是典型的自欺欺人。 港大4月27日公布的最新民意調查顯示,選民對五區補選的投票意慾下挫,最終投票率料低於3成;公社黨5位辭職議員,支持度均大幅拋離其他候選人。若果只有這個投票率,則無論從任何角度,都證明“公投運動”失敗。公社黨為掩蓋失敗,不斷改變投票的勝負標準,標準越定越低,直至決定摒除所有勝負準則,從“不會輸打贏要”,到訂出一個“無得輸”的“公投”勝負準則,但這種不設投票率標準的“標準”,沒有勝敗只限的“勝利”,完全是自欺欺人之談。 公社黨政治誠信何在 公社黨在“公投”勝負標準上不斷轉換,自訂“無得輸”標準,政治誠信何在。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禮記.中庸》說,“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誠信是社會最普遍也是最基本的道德倫理價值需要,是一種人們在立身處世中必須而且應當具有的真誠無欺、實事求是的態度和行為品質。政治層面的誠信是一種重要的政治道德,人類所走過的歷史昭示,社會的發展必須以政治誠信體系為依託。霍布斯(ThomasHobbes,1588-1679)在他的《利維坦》(Leviathan,1651)一書中指出,理性即自然法,它可以指向規則,這就有了履行約定的誠信要求。公社黨採取不誠實的策略,不斷改變投票的勝負標準,直至聯同“大專2012”宣布定出“無得輸”的勝負準則,已淪為政治無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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