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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金融監管:自由與適度的博弈

http://www.CRNTT.com   2010-07-27 11:30:04  


 
  (部分資料參考管斌:《金融消費者保護散論》)

    金融監管思路為何“搖擺”
 
  放任自流:“理性的”消費者和市場能自發作出抉擇 
 
  對美國本輪金融監管改革反對最激烈的聲音,有相當一部分來自美國主流學術界。 他們大多信奉以現代金融理論的創始人之一默頓•米勒為代表的“傳統理論”:即市場是理性的、每個投資者也是理性的,上市公司及其他參與者想做壞事,會被市場識破,只會自討沒趣,因此不需要政府監管。在其指導下,以美國為代表的國家都對市場與金融機構放任自流。 
 
  上世紀後半葉美國寬鬆的金融監管制度、及其對消費者“自負盈虧”的期待,也在一定程度上受此影響。在認為監管必然帶來尋租空間的美國,這一理論曾經大行其道。但這個理論正經受來自現實的挑戰。
 
  監管收緊:複雜的金融環境下,需要監管幫非理性的消費者一把 
 
  金融創新為過去15年來的信用卡、抵押貸款、汽車貸款等信貸擴張奠定了基礎,為消費者帶來更容易獲得的貸款,但其“副產品”──金融產品的繁複,又成了消費者的“陷阱”。2009年4月 (次貸危機爆發約1年)美聯儲主席伯南克發表講話稱,從保護消費者角度看,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問題是,金融產品的複雜性在急劇上升。 
 
  次貸危機爆發前,一些貸款公司、信用卡公司等金融機構利用消費者普遍對金融知識的缺乏,實行大量違規、違法操作,給美國的金融體系里面注入了大量“有毒現金流”(比如零首付次級債等)。危機之後,“投資者和市場均是理性”的說法深受質疑,相反,來自非理性理論的聲音——認為監管方有責任、有義務打壓違規行為,保護普通投資者、防止投資者對市場的公平性喪失信心,又開始浮出水面。此次新法案作出的回應,又是美國金融監管史上一次理性理論與非理性理論的博弈。 
 
  (參考《21世紀經濟報道》7月19日對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學教授黃明的採訪報道)


  結 語
 
  從美國近百年的金融發展史,既向我們展現了金融創新誘人的魅力、也暴露了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慘痛代價。事實上,無論在美國還是其他國家,金融監管機構都面臨著如何實現平衡的難題,即在不損害有效創新給消費者帶來利益的前提下,為消費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護──而後者,往往是監管的本職所在。

  美國金融監管上的“一波三折”,並不意味著其失去了價值。對於金融市場仍處於初級建設階段的國家而言,建立真正的自由市場才是要務。

  (網易評論《另一面》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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