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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太太被打,官老公“被和諧”

http://www.CRNTT.com   2010-07-30 12:37:30  


 
  這份報告指出,“近年,各地維穩投入急劇上升,已成為地方政府一項占相當比重的常規支出。據統計,我國今年用於內部保安的預算達人民幣5140億元。據《2009年預算執法情況及今年預算草案報告》顯示,公共安全財政支出去年增加16%,今年將再增8.9%,增幅超過軍費,實際金額與國防開支相差無幾”。

  “新的穩定邏輯應該是:維護憲法所賦予的公民合法權利,有權利的保障才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有利益的均衡才有社會的穩定。這是解決社會穩定問題的治本之道。就此意義而言,維權就是維穩,維權才能維穩”,該課題組專家這麼指出。

  “有個縣是貧困縣,為了到北京接一個上訪者,花了9.8萬元,那個人回去當然被判刑了。這是他們縣裡面下的正式文件講的,為了把這個人判刑,說他們為什麼花了9.8萬元。他們的口號就是維穩,他們已經公然藐視法律,公然踐踏法律了,對他們來講,沒有司法,他們就是法律”,於建嶸說。

  “法律是我們社會的底綫”

  “民警粗暴執勤,毆打群衆,性質惡劣,必須依法嚴肅處理”,近來,湖北省省委書記羅清泉,終於對陳玉蓮事件表了態。

  有媒體報道,打人者確為公安局便衣警察,編制屬於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任務則是維護治安秩序。

  武昌公安分局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有關規定,對3名在執勤中行為粗暴的民警作出處理決定:對民警肖邦明給予記大過處分,並調離公安機關;對民警鄭志強、蒲全鴻給予記過處分。

  此舉已引發爭議,亦不能讓遭受暴力損害者滿意。

  在於建嶸看來,法律還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底綫,要讓憲法成為中國社會穩定的基石,而改革可以從基層法院和中級法院開啓,“要解決這個問題,唯一的出路就是司法。我認為這次事件,不僅僅是湖北省省委書記批示的問題,而是應該嚴格地按照法律辦”。

  情況不容樂觀。拳頭的教訓,讓人們明白了,反映自己的問題與反映別人的問題,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根據今年6月間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公布的一項數據顯示,在那些向檢察機關舉報涉嫌犯罪的舉報人中,約有70%的舉報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複或變相打擊報複。其中,各類“隱性打擊報複”舉報人的行為,因其手段“合法”,行為隱蔽,難以界定,一直處於法律救濟的“邊緣死角”。

  換言之,恰因遭遇“隱性打擊報複”難獲司法救濟的問題的存在,才導致了匿名舉報者的不斷增多。

  龍應台曾經如此闡釋幸福:幸福就是,生活中不必時時恐懼,“到城裡閑蕩的人,看見穿著制服的人向他走近,不會驚惶失色,以為自己馬上要被逮捕。被逮捕的人看見警察局不會暈倒,知道有律師和法律保護著他的基本權利……”

  而今後,如果再有李玉蓮、王玉蓮出現,我們應該怎麼辦?

  “我們這個社會要靠規則,法律就是一個規則。假如我們不堅守法律這個底綫,那麼,每一個人都是弱者,每一個人都可能受到傷害。要提醒那些執政的人:你們假如這麼不守法制,你們每個人都可能是弱者,今天你公安打了人,將來可能有人打你公安”,曾經當過8年律師並致力於社會問題研究的於建嶸,語重心長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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