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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龍的“不憎恨”錯在哪?

http://www.CRNTT.com   2010-08-30 09:46:44  


 
  ※好在成龍並不能真的代表“我們” 

  代表“國民”的蔣介石以德報怨,害苦國民

  我們經常看到中國勞工對日索賠的新聞,之所以結局往往很慘淡,是因為二戰結束後,蔣介石方面表現得“寬宏大度”、“以德報怨”,完全放棄了對日索賠的權利,由於“國民政府”可以代表國民,自然此後民間的索賠也無法要循。勞工們的索賠權,就是這樣被“寬宏大度”的蔣介石“慷慨”了,而日本在這件事上的反應,只能說是以怨報德。可以說不珍惜自己權利的人,只會被別人看不起。

  後來我們又被代表一次,以至於連道歉都不得

  “國民政府”代表國民放棄了索賠的權利,“人民政府”又代表人民放棄了要求道歉的權利。有個誤解,認為日本從沒有就侵略戰爭向中國道歉,其實,在中日建交前日本人來華就不斷道歉,中國人反倒不需要道歉。我國的一位領導人就說:“對你們過去欠的帳再要來討帳,這是沒有道理的。你們已經賠過不是了。不能天天賠不是,是不是?一個民族成天慪氣是不好的!”“我們的祖先吵過架,打過仗,這一套可以忘記啦!應該忘記。”

  ※對外關係,可以示德,不能棄權 

  示德的前提,就是要先追責

  也許有人要問,成龍要求“不憎恨”,你說是錯的,那麼你是倡導憎恨嗎?非也。我們認為,要寬容也可以,但那必須是在責任追查清楚之後。只有讓對方承認自己的錯誤,你再寬容,對方才能受到感化。反之,在追責之手還沒有伸出去,就遞上友誼之手,對方又怎會念你的好呢?既然“這樣的事全世界都在發生”,只是這次恰好“發生在香港人身上”,那麼菲律賓方面承接你的邏輯,認為自己何錯之有?既然他都沒錯,你的“示德”又有何基礎?在對外關係上,我們吃這樣的虧實在太多了,乃至出現了對日關係上“強盜既不知罪,苦主反欠人情”的窩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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