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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三法通過 應落實平等原則

http://www.CRNTT.com   2010-09-01 11:12:01  


 
  筆者對於大陸學歷不溯及既往,認為其是最為可議之處。因為既然可以讓陸生來台就讀研究所,等於是承認陸生的學歷,並溯及既往;但對於台灣同學,目前學歷是不被採認,且不溯及既往,對於陸生及台生做法矛盾迥異,這難道不是“歧視台生偏愛陸生”條款?台生難道還不如陸生嗎?再說以時間來界定相同學校的學歷,造成結局卻截然不同,這樣的規範合理嗎?故“教育部”應儘速公布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務求公平;當然,法律本身的原則便是不溯及既往,但同樣亦可以用合理替代方案來取代,更不能以補救認證方式之名來進行實質行政管制之實,否則實難說的過去,更有違平等原則。

  另外,根據“教育部”統計,1992年大陸文教專業人士來台約1000餘人次,至2000年成長為1.7萬人次,至2008年則增加到3.5萬人次,人數呈倍數成長,足見兩岸文教交流的頻繁。然而,政府必須跟上民間文教交流的速度,加強文教方面交流工作,以增進瞭解化解敵意,締造和平善意的兩岸關係。

  總之,大學要開放才能吸引不同優秀的人才,強化競爭力,這股衝擊應來自於外部,台灣的大學其實條件都不差,軟硬體的設備都堪稱尚可,師資及制度更是符合標準要求,校園民主開放的學風亦值得驕傲,台灣實在不應該有太多的自悲及憂慮,更要對自己有信心,對台灣有信心,不要怕競爭與比較,只有自我超越方能追求卓越。陸生三法過關後,總的來說是好事,是正確的方向,但也實在不能樂觀,畢竟還有許多不必要的限制,這只會使良法美意大打折扣,故相關限制勢必再進行檢討,使得制度更加完善,法制方面更加地健全,平等原則能夠更加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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