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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進京抓捕作家正當性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0-09-02 09:45:43  


 
華西都市報:是“非法經營”還是“因言獲罪”

  黎仲陽 評論作者 2010年09月02日

  柏拉圖曾說過:“用武力來幹涉精神王國,是暴力在真理面前的虛偽和恐懼。”這裡的“武力”可以有多種理解:襲擊方舟子的純粹暴力手段;警方打擊作家謝朝平的權力暴力。

  據《工人日報》報道,8月19日55歲的作家謝朝平,被陝西渭南警方從北京家中帶走。帶走的原因是因為其作品《大遷徙》涉嫌非法經營。

  當權力不受制約或准備打擊報複時,任何理由都可能成為罪名。2006年,作為記者和作家的謝朝平,獲悉三門峽移民存在歷史遺留問題,在職業道德和責任心的驅使下,謝朝平對移民展開為時三年的采訪,並在今年5月自費出版紀實文學《大遷徙》。這是正常的“取材——創作——出版”程序,而這在渭南警方眼中卻不正常。

  根據渭南警方的邏輯,“非法經營”罪名是因為謝朝平發表文章的雜志社,採取了不合程序的增刊方式,而謝朝平是增刊出版的主要當事人之一。這一邏輯可轉化為:由於雜志社增刊的“不合程序”,因此謝朝平犯了“非法經營罪”。細心的人會發現,渭南警方的理由可謂“最牽強理由”:雜志社增刊的不合程序,並不是謝朝平事先所知道的,謝朝平知道的只是“能增刊出版”的結果。再者,雜志社的違規責任也不能讓謝朝平承擔。

  其實,從事件細節就可推測事件的真實原因。謝朝平作品《大遷徙》中的主角是渭南地區移民,抓捕謝朝平的也是渭南警察,這樣的不謀而合不能不讓人聯想到,渭南警方並不是因為謝朝平“非法經營”,而是謝朝平的作品觸動了渭南地區的利益。是典型的“因言獲罪”邏輯。退一步說,即使謝朝平有“非法經營”之罪,又怎會輪到渭南警方來處理?

  這不免讓我想到方舟子、司馬南、方玄昌,他們因打假而遭暴力威脅。他們遭到恐嚇的共同之處在於,因為說真話觸動了說謊者的不正當利益。試想,如果他們中的哪位的文章或言論是謊言,當事方完全可以利用事實和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這樣不僅可以維權,也可以獲得誠信守法的美名,何樂而不為?“不為”的原因是,他們的非法利益不敢見光。打擊報複的原因是,自身的不正當利益在真理真相面前無處遁形。

  陰暗處的非法尋租,違法的程序操作,一旦被人公然揭發,造假者、腐敗者就會不擇手段地打擊報複揭露人,毀滅各種傳播信息材料。這就是為何上述堅持說真話者會遭到打擊報複的原因,也是渭南警方以“非法經營”罪,收走謝朝平U盤、書籍的原因。不管是恐嚇方舟子的違法分子,還是渭南警方都是在真理面前的恐懼心理使然,是在真理面前的心虛和膽怯。值得注意的是,不但此事背後的不正當利益是我們該警惕的,這種肆無忌憚的權力暴力也是現代社會法治社會所應徹底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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