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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黃拆遷事件中,有一個細節不可忽略

http://www.CRNTT.com   2010-09-21 09:27:13  


 

鏈接:宜黃自焚事件與新《拆遷條例》的期待

  2010年09月20日08:28上海商報

  拆遷之痛,痛不可忍。自去年年底四川唐福珍自焚事件以來,全國又發生多起對抗強拆的自焚事件,從某種程度上說,頻發的此類事件已經讓人有了麻木的感覺。而最近發生的江西宜黃三人自焚事件之所以引發了如此的關注,是此事幾乎不加改動就能成為一個“優秀且震撼”的電影劇本,曲折與衝擊都是空前的。也由於此事通過了新型傳播方式,在第一時間呈現在大衆面前,這種震撼就更為強烈。

  我們先回顧一下這個事件的過程。9月10日,鐘家被強拆,3人自焚。16日,鐘家擬赴京上訪,書記邱建國帶隊機場攔截,鐘家姐妹躲進厠所。17日,自焚者葉忠誠去世,縣長蘇建國帶領70人搶走屍體。18日,宜黃人在南昌抓捕鐘家人,鐘如九跪求南昌公安保護,10點半,在南昌警方面前,鐘家人全被抓走,12時許,媒體被要求撤離宜黃,下午3時許,新華社報道處理宜黃8官員,央視轉發該報道。隨後江西省委省政府表態全力搶救傷者,安撫家屬。而從躲進厠所這個時間點開始,本事件就已經全程網絡直播了。雖然很難有人明說這在其中起到的力量,但應該相信這種直播本身對於事件的解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死者已矣,處理也算及時,哪怕是迫於輿論壓力而上達天聽的處理,也不能說沒有進步意義。但是,此事的幾個關鍵的時間點不做厘清的話,下次發生同樣的事也是有可能的。首先,自焚之後,在第一時間裡,為什麼不但沒有公檢法的介入,而是受害人要直接去北京反映問題?這是連跨數級政府機構了。其次,宜黃只是江西撫州治下的一個縣,為何當著南昌警方的面,人就可以這樣被抓走?抓人者甚至都不是公安機構的人員。第三,是誰要求媒體撤離宜黃?第四,為什麼新華社等官方媒體報道之後,當地政府馬上態度大變?報道中處理官員並非是出自公安機構或者檢察機構,而是當地市委出頭。

  這幾個時間點上其實所能夠表現出的,未必只是某些相關機構的不作為,而是從社會裁判者的角度來說,政府在這種裁決行為上的全體缺位。在這些時間點上,只要有任何一個可以負責的仲裁部門出現並履行了自己的職責,相信也不會最後弄得如此舉國關注。如果我們向前追述,要是在拆遷的時候,在這個問題上能夠有一個具有公信力的裁決機構介入的話,這種慘劇是否還會發生呢?相信是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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