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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發展小城鎮還是大城市?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15 08:42:29 |
過去小城鎮政策並不成功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實行了“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髮展中小城市,積極發展小城鎮”的政策,放寬了對城市發展和對要素自由流動的限制。與改革以前城鄉隔絕的政策相比,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這個政策也有明顯缺失。 關鍵在於沿襲了限制大城市發展的傳統思路,想用小城鎮發展代替大城市發展。實行的結果導致了1978~1998這20年間城市化發展不均衡,表現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數量迅速增加,而城市平均規模顯著下降,大城市數量偏少、發展滯後。其中,50萬人以下的中小城市從153座增加到583座,增加了2.8倍;小城鎮增加了六七倍;而超過50萬人的大城市僅從40座增加到85座,只增加了一倍。實際上,50萬人這個大城市標準還是太低了。本文以下分別按市轄區人口100萬人以上、50~100萬人、50萬人以下的標準來定義大、中、小城市。上述變化使全部城市的平均規模從40萬人下降到30萬人。尤其是小城鎮數量增加,主要是撤鄉建鎮的行政改變結果,而不是人口自然向小城鎮集中的結果。 進入本世紀,中國的城市化政策調整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這期間,大城市發展加速,整體城市化速度也進一步加快。過去10年間(1998~2008),城市化率上升了12個百分點,年均提高1.24個百分點;而之前的20年(1978~1998年),年均只提高0.77個百分點。這說明前一時期向小城市和小城鎮傾斜的城市化政策,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城市化的發展速度。一旦限制政策放開,人口和資源就自然更多地流向效率更高的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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