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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利益”說有違九二共識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21 10:03:31 |
12月6日,台“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舉辦“兩岸互動與東亞權力關係之變遷”研討會,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應邀致詞時,對“五都”選舉後的大陸政策,提出所謂“七個核心利益”說。對此,島內外媒體評析稱,馬英九當局似乎在“五都”選舉後要調整大陸政策,欲擺脫“親中”形象,對大陸政策趨向強硬。從“七個核心利益”的實質內涵看,其要害是不符合馬英九原本堅持的“九二共識”、“一中”原則和反對“台獨”。 強調所謂“民主”“主權” 一、“七個核心利益”實質內涵──聲稱“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 賴幸媛的“七個核心利益”說,包括民主、“主權”、安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不被歧視的權利以及弱者的生存權利。賴幸媛稱,人民才是兩岸關係中的主角,唯有台灣人民的核心利益得到理解、尊重與確保,兩岸關係才能更穩定向前發展。賴幸媛說,台灣人民已經習慣用民主來解決政治爭議,民主是台灣首要的核心利益,也是面對兩岸關係的基本前提。關於“主權”問題,賴幸媛說,依據“憲法”,“‘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人民享有主權國家國民應享有的一切權利與義務,這是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在“安全”方面,她要求大陸主動撤除對台武力部署,並稱“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是馬英九大陸政策的最高綱領。 不難看出,賴幸媛的這些說法,充分反映了其“七個核心利益”的實質內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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