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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門”賠償協議背後的隱憂

http://www.CRNTT.com   2011-01-04 1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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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飈車案達成賠償協議 受害者獲賠46萬 
 
10-12-27 08:46   新華網 
 
  導讀]11月初,李啟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達成民事賠償協議,陳曉鳳父母已拿到46萬賠償。河北警方日前證實,同時表示,李啟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懲罰。律師則稱雙方和解對追究刑責會有很大影響。 

  11月4日以後,發生在河北大學校園內的“李剛門”事件變得有些沉寂。直到近日網上傳出,受害方陳曉鳳一家的代理律師張凱被打,並透露李剛家已與陳家私下“和解”。

  而本報記者調查,在11月初,李啟銘家人和陳曉鳳父母已達成民事賠償協議,現在陳曉鳳父母已經拿到了協議中約定的46萬元賠償。

  河北警方12月21日證實了這一消息。但警方同時表示,“此案的刑事部分還在審理中,李啟銘涉嫌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律師認為,雙方和解對於李啟銘將要被追究的刑事責任會有“很大影響”。

  “你說我能不恨這個孩子(李啟銘)嗎?我等著法律判決。”陳曉鳳的父親陳廣乾私下跟記者表示。但按照協議約定,陳廣乾不得再和李家有聯繫,不得和媒體接觸。

  46萬元的民事賠償
 
  12月20日,記者來到河北辛集市位伯鎮南四仲村,這裡是被撞死的女大學生陳曉鳳的家。在這個有3000人的村子裡,多數村民並不知道陳曉鳳的父母陳廣乾和張芳已經回家。陳廣乾至今仍很內疚。“我不知道怎麼辦,孩子已經沒了,還能怎樣?”他不停地抽煙。兒子陳林在石家莊重新找了份工作,但他沒有告訴父母自己的公司地址和名稱。在處理妹妹被撞這件事上,這個家庭曾有過兩種不同的意見,尤其是和解過程。陳廣乾告訴記者,11月1日,保定市交警支隊向受害者家屬提出,肇事方(李剛家)要求“解剖屍體,查清死因”。據一位了解整個和解過程的知情人士透露,陳林當時堅決反對解剖,陳廣乾也不同意,他認為那樣“對不住女兒”。到11月2日上午,辦案人員又對陳家說,可以不做屍體解剖了,只做屍表檢驗。陳廣乾寫了個“我同意只做屍表檢驗”的“同意條”,並被告知下午三點在保定市急救中心太平間進行。

  但與父親有意見分歧的陳林還是堅決不同意做屍表檢驗,他曾通過微博向社會求助:“……我懇求社會各界人士能夠盡快趕往保定幫幫我!謝謝!”陳林對自己的一位朋友說,想給妹妹討個說法,通過法律途徑。這是陳林和父親最後一次在處理陳曉鳳事件上的爭鬥。陳廣乾回憶,11月5日上午,保定市公安局工作人員,陳曉鳳老家的鄉幹部、村幹部趕到他們住的賓館,告訴陳廣乾“上級要求和解此事,不能讓事態進一步擴大”。陳林後來告訴身邊的朋友,當天,他的手機被叔叔陳玉茂沒收,與外界失去聯繫。因此陳廣乾簽訂協議時,他並不在場。“村裡的,鄉裡的,保定的,石家莊的,好多人都在。”有些人陳廣乾並不認識,他只知道這些人要求他盡快簽訂賠償協議。11月5日下午,陳家代理律師張凱接到陳廣乾的電話:“我代表全家感謝你,以後會登門拜訪。我們的事情已經解決了。”半小時後,律師所告訴張凱:陳家到律師所解除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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