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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遊業 應從速整頓

http://www.CRNTT.com   2011-02-17 11:14:49  


  中評社香港2月17日訊/“長遠而言,政府需要考慮擴大旅遊業議會的代表性,引入更多勞工代表,增強其公信力。若這發展方向不通,政府應收回旅議會的權力,進行直接監管。另外,政府及旅遊業議會需要加強與內地合作,要求內地有關部門對開辦“零團費”或“低團費”來港團的旅行社予以嚴厲打擊,從源頭上減少內地旅客被強迫購物的現象。”《文匯報》今天登出陳振寧的文章“從速整頓香港旅遊業”,文章內容如下:  

  不久前,香港發生了本地導遊“阿蓉”與安徽旅客口角繼而動武的醜聞。結果事件以本地導遊道歉和旅行社作巨額賠償告終。

  有評論歸咎事件的起因是內地旅行團的旅客素質不高,其他來港的旅行團並沒有出現類似的問題。必須承認,極小部分內地旅客在外國的行為未必受到當地社會接受,但是若然只以這些旅客為例子,以偏概全,無限放大至批評整體內地旅客,實在有欠公允。這只會徒增本地人對內地旅客的負面印象,無助解決問題。

                    改變經營模式

  另外,有評論指“?客”的導遊大多是新移民。由於他們能操流利的普通話,“?客”不留餘地,深受旅行社歡迎。有建議便指,旅遊業界應重新研究限制內地新移民須在香港居住滿三年才可考取導遊證的限制,以提升導遊專業形象。必須指出,無論是內地新移民還是香港出生的導遊,他們的服務質素都有好有壞。針對導遊操守問題,不應只著重改善內地新移民導遊的服務質素,還應從更高的角度了解導遊操守問題的成因。

  正如大多數評論指出,“低團費”和“零團費”的經營模式是問題的核心。內地旅客報團來港,大多被收取“低團費”或獲得免費接待,內地旅行社便會將其轉介至本地旅行社處理。在這過程中,內地旅行社已攤分了微薄的團費,或收取了本地旅行社轉介費用。導遊為了賺錢,會帶團友到指定商店購物。這些商店或屬本地旅行社經營者擁有,或與本地旅行社有回佣的合作安排。本地旅行社和導遊便從團友購物中賺錢。據統計,超過六成內地團都是利用以上方式經營。這種經營模式下,導遊強迫內地團友購物成為司空見慣的現象。

  針對有關問題,旅遊業議會提出十項指引,包括一團一導遊、導遊底薪制、導遊記分制,以整頓旅遊業界。這些指引的推出原意是好的,但是在執行上並未到位。例如,大多數旅行社並未向導遊支付底薪,部分導遊仍需“?客”維生。而且,指引遭不少導遊的反對,這令公眾質疑該議會是否偏袒旅行社。較早前,被旅遊業議會裁定釘牌的“阿珍”,上訴後獲改判停牌半年,前後判決差別巨大,但是該議會並未作出清楚交代。

  事實上,旅遊業議會由約一千五百名會員旅行社組成,其決策機關即理事會成員大多為旅行社管理層,欠缺勞工代表。這情況衍生兩大問題:一是該會的決定難免予人偏袒資方的感覺,難以說服勞方的反對力量。尤其該議會推出改革措施,針對“低團費”和“零團費”的經營模式背後的龐大利益鏈,包括導遊、旅遊車司機、購物店負責人和員工等,其成效難免受到質疑;二是理事會成員多為旅行社管理層,對業界的容忍度較高,未必能滿足社會的期望。

  特區政府必須留意,連串事件不止打擊了香港旅遊業的發展,並加劇了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誤解和矛盾。過去“阿珍”辱罵內地團友的片段,在內地多間電視台轉載和網上瘋傳,部分內地網民紛紛表示香港已由“購物天堂”變成“購物地獄”,要杯葛香港旅遊;港人則關注“阿珍”是內地新移民的身份。

                            消除誤解矛盾

  今次“阿蓉”與旅客口角和打鬥的事件,中央電視台以“旅遊醜聞”為標題報道,引起全國關注。部分內地網民不乏偏激的評論,主要是批評一些人看不起內地人。而本地旅行社作出賠償更突顯事件錯在本地導遊身上;香港報紙則指該名旅客要求七十萬元賠償,這令部分香港人認為該名旅客來港是否心存欺詐,從中謀利。姑勿論誰是誰非,但肯定的是,連串事件已加深了兩地間的誤解和矛盾。

  去年施政報告內,行政長官表明加強規管旅遊業。當中,包括檢討旅遊業議會的角色、權責、運作及與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工作關係等範疇。特區政府在整頓旅遊業的過程中,擔當更重要角色,有關方向正確。因為事件已不止涉及旅遊業本身,還打擊了香港的國際形象和加深兩地的誤解和矛盾。

  長遠而言,政府需要考慮擴大旅遊業議會的代表性,引入更多勞工代表,增強其公信力。若這發展方向不通,政府應收回旅議會的權力,進行直接監管。另外,政府及旅遊業議會需要加強與內地合作,要求內地有關部門對開辦“零團費”或“低團費”來港團的旅行社予以嚴厲打擊,從源頭上減少內地旅客被強迫購物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