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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軍事議題談判:基石與突破

http://www.CRNTT.com   2011-06-26 00:52:58  


 
  台海兩岸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

  兩岸應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並達成協議。

  台海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是一個漸進的進程,只有雙方在“一個中國”基礎上結束敵對狀態和簽署和平協定後,建立軍事互信機制才能取得突破性進展。其他地區建立軍事信任措施進程可作為台海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參考。

  (一)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理論。

  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又稱為信任措施(英文縮寫CBMs),還稱為建立信任與安全措施(英文縮寫CSBMs),是軍備控制的週邊措施和組成部分。它旨在通過增加各方在軍事領域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限制軍事部署和軍事活動、表明沒有敵意等方式,來增進各方之間在安全上的相互信任感,減少相互之間因對對方軍事活動發生誤解和判斷錯誤而引發武裝衝突或戰爭的危險,減少發動突然襲擊的能力。雙邊建立軍事上的信任與安全措施通常是在雙方有一定的政治信任基礎上達成的,它又可以反過來促進雙方在政治上的相互信任。多邊建立信任與安全措施通常是該地區形勢緩和的反應和結果,它往往又可以反過來推動該地區形勢進一步向緩和方向發展。

  建立信任措施有利於軍事形勢的穩定,有利於緩和地區緊張形勢,有利於抑制軍備競賽,同時也為推動裁軍談判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氣氛。不過,建立信任措施的方式和程度必須根據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逐步推進和深入,不能照搬照套其他地區的模式。

  建立信任措施的類型主要有三種:

  1.增加軍事活動的透明度。它包括:

  (1)信息措施(互相交換軍事信息、增加各方之間軍事人員的交流、公佈軍費預算和其他軍事信息、發表國防白皮書、建立各方軍售與軍事財產登記制度等);

  (2)通訊措施(在各方政府之間或軍隊指揮部之間建立熱線通訊聯繫、建立聯合危機控制委員會等);

  (3)通知措施(事先通報軍事活動和軍事演習等);

  (4)觀察、檢查和核查措施(邀請其他方派觀察員視察軍事活動、現場檢查軍事部署、開放天空、現場核查裁軍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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