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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芬奇疑案:誰能給消費者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2-01-05 11:56:00  


  
記者敲詐,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 
 
  潘石屹:十幾年前我們就經常受媒體敲詐

  在新世紀周刊的這次報道中,《達芬奇家居公關陷阱》這篇講述了“造假門”曝光後達芬奇為平息事態,遵循潛規則,投入總計約2000萬元進行了“危機公關”。

  報道稱,有位中間人收了上千萬“走上層路線”卻沒辦成事;而另一位中間人則收了達芬奇240萬公關費後,花了達芬奇450萬“擺平”了《達芬奇密碼》節目中提到的消費者唐女士,還索要了100萬擺平並引見了製作節目的、“聲稱手上還有500分鐘素材”的記者李文學。對此,李文學發聲明完全否認這一點,在新世紀的報道中,李文學稱是為了進一步追蹤事件才與達芬奇方面接觸的。

  真相究竟如何,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已經有不少業界人士感慨媒體和記者的惡意敲詐。潘石屹在微博上稱,“看達芬奇謎案想起十幾年前,我們經常受到媒體的敲詐。他們常說的一句話是,給你們的負面新聞已經排好版了,拿廣告來換吧。我們痛苦不堪。” 
 
  李淩敲詐案,記者以負面文章威脅敲詐380萬

  2006年曾發生過一起轟動一時的“李淩敲詐案”,可謂記者敲詐的經典案例。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李淩曾以中國投訴網記者的身份,以將要在多家媒體報道對“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有負面影響的文章相威脅,向該公司“獅子大開口”般地索要了人民幣380萬元。結果在索得10萬元正欲離開之際被當場抓獲。最後李淩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判決書中還提到一位叫李文學的證人,在該案中提供了證言、證據。而據該案的舉報人、民間維權人士徐祥的說法,李文學就是《達芬奇密碼》的責任記者李文學,他也是該案的涉案者,曾被警察問詢過,不過最後還是全身而退。  
 
  前IPO敲詐,最常見的記者敲詐

  同樣是2006年,發生過一起財經記者敲詐案。當時,財經某報刊發了某記者調查撰寫的“橡果國際涉嫌虛假廣告”系列報道,揭露這家電視購物公司旗下“氧立得”、“背背佳”等產品均系虛假宣傳。負面新聞見報後,橡果國際迫於即將上市(即IPO)的壓力,約見記者,要求停止報道。結果記者張口索要40萬。破案後,記者被判刑3年半。

  企業上市前,是最見不得負面消息的時刻,於是才經常有記者以負面報道敲詐企業的傳聞出現。本次的《達芬奇密碼》報道,也恰恰是在達芬奇家居準備上市的前一年出現。  
 
  當然,也有企業“反敲詐”的情況 

  由於財經類的報道往往涉及較大的利益關係,所以在幕後往往會出現台前觀眾人想象不到的現象。既有記者以負面報道要挾進行敲詐,也有企業通過公關公司“誘詐”。一個典型手法就是,當企業得知負面報道將出來之前,讓公關公司想辦法與記者“溝通”,然後在溝通之際公關人員假裝上廁所,把塞滿錢的包讓記者“拿一下”,結果人一不見,一堆錄像的錄音的就全衝出來,說要告記者敲詐。 用這種手段,可以兵不血刃地“滅稿”。 

  所以說,在中國當今的環境下,商戰波譎雲詭,很多離奇的事情都會出現,一切都有可能。因此,不能迷信一方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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