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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貴族無特權有責任

http://www.CRNTT.com   2012-01-27 10:17:24  


 
  這就好比,女王禮節性伸出去的手,麥克米蘭不僅沒有握,反而揮掌給了對方一巴掌。這倒並非對女王不敬,而是體現出英國人對於不斷貶值的貴族封號的不屑。這類新授予的爵位,與實際利益沒半點關係,純屬一項個人榮譽。表現得對其過於熱衷,反而容易被公眾目為貪慕虛榮,還不如拒絕爵位更能體現個人氣節。當然,這有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的嫌疑。僅供參考。

  說起來,貴族的封號,原本並不是這麼不受人待見。在過去,貴族封號與土地產權一度是直接掛鈎的,爵位較高者,名下的土地就越多,爵位較小者,土地自然較少。這個規矩自從諾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格蘭以來,便定下了。不過,後世的英國君王為了增加王室收入,幹起了買賣爵位的勾當,自15世紀開始,各類大小爵位明碼實價、掛牌出售,有錢人對此趨之若鶩,爵位遭到搶購,買官鬻爵者多為當時的草根一族——新興的資產階級。至此開始,擁有爵位的人在英國多了起來,爵位的價值也因此逐漸下降。而在“光榮革命”之後數百年間的歷次議會改革,次次旨在削減貴族權力,延續至今,貴族的特權已經被削減殆盡,爵位約等於國王授予的榮譽稱號。換到中國,也就是一面錦旗而已。

  這類榮譽,最為知名的可能是16世紀時伊利莎白女王授予海盜船長德雷克勛爵爵位,以表彰他率領船隊為英國君主搶奪財富、阻擊西班牙艦隊等“豐功偉績”。當然,與中國人相關的一個例子要算是國民黨將領孫立人因入緬作戰、救援英軍有功,而被英國授予帝國司令勛章、加封爵士的佳話。可見,受封爵位的前提,必須是要為英國利益作出令人矚目的貢獻。德雷克和孫立人,一為寇,一為兵,卻都為了相同的原因而獲得了這項英國的最高榮譽。也正因為這類爵位為榮譽性爵位,因此在1958年英國採用了終身貴族制,之後新封的爵位大多不再世襲,及受封者身歿而終。英超曼聯足球隊教練弗格森所受的爵位便可被歸屬此類。

  “華人貴族”韋鳴恩勛爵的爵位遲至2010年才獲得受封。按照慣例,這個爵位也並非世襲,不過,韋鳴恩所受封的爵位較高,為男爵(Baron),名列“公侯伯子男”之末流,足可令其直接進入上議院,這與僅為低級騎士(Knight Bachelor)的弗格森爵爺不可同日而語。

  不過,即使進入上議院,韋鳴恩對英國政治的直接影響力也十分有限。早在1911年的議會改革法之後,英國上議院就失去了對議案的直接否決權,換言之,上院的貴族議員們已經整整當了一百年的英國政治看客。有意從政之人,紛紛掉頭擠進勢力更大的議會下議院當議員。如今上議院的不少議員參加開會,僅僅是為了領取並不多的餐飲和交通補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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