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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制對乞討者的不舒服感,是一種文明

http://www.CRNTT.com   2012-08-30 11:46:38  


管理城市不能簡單化,對待乞丐也不能一逐了之。
  中評社北京8月30日訊/“以維護城市環境和形象的名義驅逐乞丐,咄咄逼人地欲趕走所有乞丐而後快,這樣的自私、狹隘和粗暴,為現代文明所不容,不僅無法樹立自身的形象,而且會讓一座城市蒙羞。官方對待乞討者更應該有這樣的寬容,站在中立者的位置對城市進行管理,而不能迎合本地人的那些不合理要求,驅逐乞丐這樣的‘外來者’。”《中國青年報》今日登載評論員曹林的文章“克制對乞討者的不舒服感,是一種文明”,詳文如下:

  繼某地“地鐵警方給乞丐排行示眾”引起輿論風波後,新出台的《佛山市城市容貌標準》規定:“廣場、車站、港口、碼頭、人行天橋、體育場館、劇場、公園、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無人員乞討、露宿”等。雖然沒有全面禁乞,但此令一行,意味著所有乞丐將被趕出佛山。

  雖然不少城市都在禁乞限乞,但限定禁乞的地段都很有限,上海也只是在地鐵才對乞丐那麼嚴厲。試圖全面地封堵乞丐,“雄心勃勃”地將乞丐趕出城市,佛山是第一家。以維護城市環境和形象的名義驅逐乞丐,咄咄逼人地欲趕走所有乞丐而後快,這樣的自私、狹隘和粗暴,為現代文明所不容,不僅無法樹立自身的形象,而且會讓一座城市蒙羞。

  克制對乞討者的不舒服感,是一種現代文明。城市人要有這樣的文明,城市的管理者更須有這樣的克制:克制那種看到讓自己不舒服的人和事,就必須立刻將其清除和驅逐的衝動。

  乞討者在城市的公共場所流浪乞討,這讓很多人感到不舒服,這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很多城市出台禁乞限乞規定,理直氣壯地所依賴的,就是這種多數民意。無庸諱言,我也不喜歡看到乞討者,無論是在地鐵上還是廣場上,他們的穿著讓我感到不舒服,他們的行為讓我感到難受——但是,我對乞討者的感受,也就是止於這種不舒服,並沒有產生“因為讓自己的感官不舒服,就得呼籲管理者將他們趕走”、“就對他們恨之入骨,欲驅之而後快”的衝動。

  只要乞討者沒有侵犯你的權利,沒有強制乞討,沒有坑蒙拐騙,沒有人身侵害,沒有對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形成“直接且明顯的危險”,就應該容忍他們的存在。他們的衣衫破爛、舉止不文明,只是讓你不舒服,只是影響了你的觀感,帶來了很小的不方便——身處相對優越位置的城市人,應該容忍這種不便、克制那種不快感。如果同情他們,恰巧身上有零錢,可以給他們施舍一點;如果覺得他們不值得同情,可以拒絕施舍;如果厭惡他們,可以不理會他們。這些表情,就足夠了。

  你容忍和節制的僅僅是這種不舒服,可是,乞丐獲得的,則是一個生存的機會。有些人義憤填膺地說,有些乞丐的收入比白領還高,根本不值得同情——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有善意的理解,不要將個案當成普遍,將所有乞丐都看成“高收入群體”,而應該看到乞丐多數是弱者和窮人的現實。有些人充滿憤怒地稱,他們多數都是職業乞討者,不要助長這種不勞而獲——且不說“多數是職業乞丐”是未經調查的判斷,即使是以乞討為職業,又如何呢?這種放棄了自己的尊嚴流落街頭乞人施舍的職業,古以有之,它雖然沒有常見的職業那麼正當,卻也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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