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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暴露王郁琦並不熟悉兩岸關係事務

http://www.CRNTT.com   2012-10-13 07:59:49  


 
  由此可見,台灣在大陸設置的“辦事機構”倘是採用“港澳辦事處”模式,就等於是由“陸委會”牽頭,“行政院”涉及兩岸關係事務的相關部會,包括“內政部”屬下的“警政署”、“入出境暨移民署”,“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經建會”,“中央銀行”,“金管會”等都將派人參與,甚至連“外交部”也要“輒上一腳”,派駐人員在北京為在大陸的外國人前往台灣頒發入境簽證!

  這顯然是有違“一個中國”原則的。由此可見,王郁琦雖然在“國家定位”的大原則問題掌握得很好,明白到不可能使用“外交部”向外國派出外交人員的形式,亦即排除適用《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但卻由於他長期並未接觸兩岸關係事務,尤其是對“陸委會”的業務瞭解有限,因而對“陸委會”屬下的兩個派出辦事機構--香港事務局和澳門事務處的組織及職掌,更是不甚了了。而李俊毅則顯然是窺準了這一點,“欺負”他的“無知”,提出了這麼一個既狡猾又刁鑽的問題,拋出兩塊“西瓜皮”給他踩。王郁琦雖然躲過了大的那一塊“西瓜皮”,但仍是踩中了小的那一塊“西瓜皮”。

  其實,如果王郁琦是對兩岸關係事務有基本認識的話,他是可以準確地回答李俊毅的。那就是按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四條“本會之主事務所設於台北市,並得視業務需要,在海外及大陸地區設置分事務所”的規定,由海基會直接派出“分事務所”到大陸,承擔《海基會章程》所規定的各項職能,尤其是為在大陸的台灣居民提供服務的職能。這就完美無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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