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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昭:習近平、戈爾巴喬夫與新加坡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3-03-11 08:58:56  


 
  新加坡模式最為核心,也是最有別於中國的是,新加坡是一個高度講法治的社會。這方面,新加坡更像是一個西方國家,一切規則透明化、法治化。即使是涉及最高領導人的案件,也只能由司法途徑解決,而非“批條子”、“遞紙條”。相對的,中國是一個高度“關係化”的社會,司法威信度不高。權勢階層往往依賴特殊資源和途徑,減輕甚至免受法律的懲罰。正如福山所說:“中國是創造現代國家的第一個世界文明。但這個國家不受法治限制,也不受負責機構的限制,中國制度中唯一的責任只是道德上的。”

  任何發展中國家,都可以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發展模式,但獨立發展、幾乎沒有外界輸入的社會,在今天微乎其微。一方面,政治總是處在發展的態勢中,經濟增長、社會新參與者的動員和外國模式的流行,都在提供政治變化的契機;另一方面,政治制度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政治制度的變化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結果。動真格反腐、勞教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經成為習近平新政的起點。如果希望中國和平民主轉型,習近平可能偏好的新加坡模式,已經是一個積極信號。

  作者是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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