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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辨析:袁世凱因“二十一條”被罵賣國賊有點冤

http://www.CRNTT.com   2013-05-18 11:54:00  


袁世凱對日方“二十一條”的部分批示。資料/《駱寶善評點袁世凱函版》岳麓書社2006年版;制圖/於瀚
 
  上列“二十一條”要求,以第五號最為嚴重,它是想完全剝奪中國政府管理自己事物的實權,因此被國人視為“亡國滅種”的條款,正如曹汝霖、顧維鈞所說:第五號“直以朝鮮埃及待我”。同時,為了避免英美等國的幹預並逼袁世凱就範,日置益在遞約時使用了三種方式威脅袁世凱:1、要求中國政府“嚴守秘密”並盡快答覆,不得將內容洩露出去,否則將出現嚴重後果;
2、“二十一條要求照會所用之紙,有無畏艦及機關槍之水印”,以示威脅之意;3、日置益還威脅袁世凱說:中國革命黨“與政府外之有力日人有密切之關係,除非中國政府給予友誼證明,日本政府直不能阻止此輩之擾亂中國。”面對如此威逼,袁世凱態度是不是真如教科書中所說主動接受“二十一條”了呢?
 
  2、袁世凱誓言“中國絕不做高麗第二”,積極對日談判

  很顯然,對任何當國者來說,“二十一條”中對中國主權的這種侵犯已經完全超出了可以承受的底線。對袁世凱來說也是如此,在接到日本“二十一條”的密約後,袁氏憤怒地對其日本軍事顧問表示:“日本竟以亡國奴視中國,中國絕不做高麗第二。”尤其對第五號最為不滿:“其中最為難堪者,曰切實保全中國,曰各項要政聘用日人為有力顧問,曰必要地方合辦警察,曰軍械定數向日本采買,並合辦(軍)械廠,用其工料。此四者……如允其一,國即不國……予見此四條,……誓以予一息尚存,絕不承諾。”

  就在日置益遞交“二十一條”的當晚,袁世凱就召集國務卿徐世昌、外交總長孫寶琦、外交次長曹汝霖、稅務處督辦梁士詒等人商討應對之策,此後又連續召集陸軍總長段祺瑞、司法總長章宗祥等人聽取意見。這些人的態度並不一致:段琪瑞主張堅決拒絕,甚至不惜對日作戰;孫寶琦認為“問題已沒有談判的餘地,只有接受”,外交次長曹汝霖也主張接受;梁士詒則說:“不談判就接受,在外交上沒有這種成例。我們應與日本開會討論,至於能討論到什麼地步,以後再看。”陸征祥也認為應該與日本談判。最終,袁世凱表示“經過慎重考慮,主張和日方談判。”那麼袁世凱對“二十一條”中日方提出的具體要求態度如何呢?這可以從其親自對“二十一條”的部分批示中看出。 

  此外,對於侵犯中國主權最多的第五號條約,袁世凱曾多次手批:“各條內多有幹涉內政、侵犯主權之處,實難同意”。即便是到1915年5月7日袁世凱收到限48小時之內滿足日本要求的最後通碟之後,他仍在最後通碟的文本中手批:“顧問、兵器兵廠大損主權,中國政府決難承認。中國政府視之仍有影響主權之慮,故請全行删去,斷難留此糾葛之點。”由此可見,袁世凱堅持拒絕第五號的內容。另外,袁世凱還主導了整個對日交涉的全過程,據顧維鈞在其回憶錄中說:“袁世凱總統是幕後的真正談判者……在中日交涉中,不僅是何者可接受何者應拒絕等原則問題由他決定,他而且還規定了對付日本公使的戰略。……整個談判過程中,每次會晤的記錄均立即送呈大總統。他也仔細閱讀,並作批示,如‘此項回答似過於明確’或‘此項必須答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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