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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大群人或將迎來新一夜暴富機會

http://www.CRNTT.com   2013-11-28 08:22:56  


 
  第三個政策紅利是2億畝宅基地試點抵押、退出、轉讓權。

  決定》指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

  2億多農戶,每戶農民都在農村有宅基,近2億畝宅基。但這個宅基地既不可能抵押,又不能退出,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兩只老鼠的理論折射出流動農民工的悲哀:農民工在農村老家的房子讓老鼠住,自己在城裡打工卻只能住老鼠窩。城市房價遠超出大部分農民工的購買力,而老家的宅基地卻無法退出變現成資本。中國台灣當年的城鎮化得益於農民把家鄉的土地與房屋買掉後可以在城裡買到房子。三中全會決定要試點建立農民宅基地的抵押、退出、轉讓機制,允許農民在其他農村獲得宅基地,這應該是一個大的制度創新。

  如何允許農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以此為支點,可以撬動中國農村的內需市場,從而可以換回國家整體經濟再快速增長30年。中國農村的農民一生中投資最大的一筆應該是住房,占他們一生投資的60%。如果農民可以用自己所建房子進行抵押貸款,靠月供來償還貸款,農村的內需就可以撬動了,他可以每年能夠拿出一部分錢來幹除了攢錢建房以外的事了。

  農民在土地上擁有以下幾類財產權利:一、對土地擁有一定年限內的經營權,並可以將擁有的土地進行財產化,作為法律及經濟地位的象徵。如使用、收益、流轉土地的權利。二、在土地增值的情況下,擁有對增值部分的攝取權利。如土地流轉中租金升值的部分,也同樣歸農民享有。三、在讓渡土地相應權益時,擁有獲取等值補償金的權利。舊城改造、城鄉一體化建設等過程中,更應強化這種權利。如在拆遷中,很多農民並沒有拿到與其土地價值相符的補償款。

  對此,湖北孝感籍的大學畢業生彭帥(化名)頗有感慨。彭帥的戶口在農村老家,2009年他剛工作時,正值房價迅速上漲的前夜,當時他想在自己工作的二線城市買套房子,但還差一大筆錢,於是還不太懂土地相關法規的他產生了一個樸素的想法,就是用家裡的承包地作抵押進行貸款,結果打聽了一圈,才發現根本行不通,沒有一家銀行給他貸款,最終他只能看著房價高漲,望房興嘆。他說,“如果當時賦予了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這些財產權利,我當時就能買上房了。” (來源:商業周刊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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