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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價格改革的公平和效率

http://www.CRNTT.com   2014-07-21 08:23:48  


 
  目前推出的階梯氣價中的三檔分類:第一檔保證居民基本用氣量;第二檔屬於合理消費;第三檔是奢侈消費,屬於過度用氣。目前看到的階梯氣價顯然還不夠體現公平與效率,比如廣州方案,除了各擋之間價格差幅度較小,第三階梯的氣價可能還需要考慮有效性。有效的階梯價格應該是要讓低收入人群盡量避免進入第三階梯;而高收入人群對氣價不敏感,只有氣價高到一定程度,才會引起他們的重視,促進節約用氣。

  對於政府來說,對居民用氣實行階梯式遞增氣價可以提高用氣效率,更重要的是社會公平,即通過階梯氣價改革,保障居民天然氣消費效率與公平的一致性。如果將某一戶居民的用氣量根據其用氣特征簡單地分為幾個遞增梯段,那麼,處於最低梯段的用氣量採取比較低的收費標準(或補貼),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必需用氣,這是政府必須履行的責任。

  聽證和執行中的爭議問題

  文章稱,有人會說階梯氣價是變相漲價,其實不是變相,它就是漲價。居民階梯氣價改革其實就是天然氣漲價給逼出來的。去年6月國家發改委實行增量氣、存量氣門站價格調整方案,意味著全國性的天然氣價格改革已經啟動。經過幾次上調,2015年底或者2016年上半年應該可以完成中國天然氣市場化價格改革。也就是說,目前石油企業的天然氣進口氣價倒掛(買高賣低)的局面即將結束。至今其他用氣行業的氣價已經調高多次,漲幅超過50%;相應的居民氣價漲幅遠遠小於這個幅度。所以,無論是否實施階梯氣價,居民氣價都面臨上調。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何上調? 以什麼機制上調? 是否對一般消費者更有利?

  接著,階梯氣價將進入聽證階段。無論從經濟學、政治學或社會學的角度來思考,階梯氣價政策都不失為居民氣價改革的一個突破口,是有利於公平和效率的價格機制。但是,各地階梯氣價聽證方案出台後,必然引發公眾廣泛關注,主要認為第一檔氣量設得比較低。確定合理的第一檔氣量不容易,政府根據統計數據,消費者只知道自己家里用多少;而且,對於基本用氣消費,也會有不同的定義。居民會質疑政府數據是怎麼算出來的,還會質疑依靠簡單統計得到的平均值,是否能夠考慮季節性差異、家庭人口差異、城鄉差異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今後天然氣大規模進入供熱環節,季節性也將成為問題。北方(加南方的一些城市)很多地區冬天供熱用氣量大,季節性用氣不均衡。季節性應該是可以比較容易在方案中得到解決的。比如說,可以計費分兩個季節,即冬季和夏季。採用年度方案累計計算,也基本可以解決季節性問題,相信大多數消費者應該會理性安排自己每月用氣,從而避免進入二檔、三檔。當然,如果採用季節,則不應劃分太細,會比較容易操作和實施,分兩個季節與目前中國台灣省的階梯氣價的做法大致相同。

  企業供氣成本是個飽受爭議的問題。天然氣提價的起因是供氣企業由於氣價上漲而虧損,因此,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以及一個透明的定價機制,政府應當盡快理順供氣產業鏈,通過提高產業鏈效率,來減少成本壓力,避免和減緩氣價進一步上漲,減輕消費者負擔。

  各地改革方案基本上沒有界定將來階梯氣價各檔用氣量如何調整。因為用氣量伴隨經濟增長和收入增加而增加,尤其是今後居民採用天然氣供熱,其用氣量將大幅度增長,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也就是說,即使氣價保持不變,只要用氣量逐年增加,進入更高檔次的用氣量會逐年增加,從而提高整體居民氣價水平。另一方面,天然氣成本也是動態的。目前政府或許可能承諾首檔氣價幾年之內不做調整,但是,各地政府需要對未來各檔如何根據成本和收入變化判斷,相應制定基本調整思路。

  由於氣價涉及消費者基本能源權利,制定改革方案理應盡量考慮社會因素。但是,任何一個定價機制都只能是相對公平,無法解決個案問題。因為個案問題中,一些問題沒有普遍性,另一些則不具備可操作性。比如說,由於家庭人口數變動千變萬化,目前把家庭人口差異考慮進來會相當複雜,執行起來則相當困難。因此,只要合理確定了第一檔氣量,其他相對個案問題應該在執行中逐步得到合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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