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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向內生平衡增長的新軌道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11 08:28:09 |
轉向經濟增長的新軌道,創新的重要性將空前提高,儘管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而且政府對創新表現出前所未有的重視,但是未來,需要更加重視分散試錯型創新,因為模仿改良型創新的空間已經大為收縮。在分散試錯的創新體系中,更加完善的市場機制、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而政府也絕對不是無所作為。總的來說,政府應該極大地放鬆管制,同時應該對政府職能進行再定位,從以顯性公共物品提供(如提供良好的基礎設施)為重點過渡到以隱性公共物品(如提供產權保護、社會信心、更加包容的教育與更加自由的基礎研究等等)提供為重點。雖然政府已經開始樹立這方面的意識並且已經開始某些行動,但在現實當中,也看到了很多自相矛盾的政府政策和政府行為。比如,政府一方面誓言取消審批,同時又將一些行業判定為產能嚴重過剩並進行新增產能控制等方面的嚴厲管制,包括政府直接控制企業產能項目的審批、左右商業銀行的判斷、要求商業銀行不能給某些行業的企業貸款,以及對證券市場進行類似幹預,劃定某些行業的企業不能上市融資,等等。須知,分散試錯型創新可以發生在任何行業和任何企業,傳統行業和企業在活躍創新當中,也可能實現競爭優勢的及時轉換,從而成為全球範圍內有較強競爭力的行業和企業。何況放開競爭的行業哪一個不產能過剩?更具挑戰的是,我們這里談論的政府是一個寬概念的政府,實際上是指包括司法在內的國家治理體系,這個治理體系要提供良好的隱形公共物品,還需要付出艱巨的努力。 傾斜性的產業政策不利於轉向內生平衡增長的新軌道,應該被擯棄。傾斜性產業本質上是政府判定產業和企業的優先程度以及政府掌控並分配經濟資源。在外延追趕階段,精英型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選定一個時期的支柱產業和支柱企業,並進行重點扶持,包括將政府直接或間接掌控的資金、土地、政府信用等資源傾注其中,同時可以適度控制競爭者的數量和協調競爭者的行為,防止所謂的“過度競爭”情形出現。不過從理論上來看,隨著前沿距離的改變和時間的推移,政府進行定向傾斜支持的空間越來越小,更重要的是,在實際當中,我們發現產業政策的正面效果很差而負面後果更多,其中一個負面後果就是嚴重失衡和競爭不公的出現。要轉向內生平衡增長的新軌道,政府在經濟領域的身份應該改變,應該從過去的傾斜支持型政府轉變為競爭中立型政府,從特惠型政府轉變為普惠型政府。身份的轉變,不但會導致政府權力的喪失,特別是自由裁量權的喪失,會要求政府顯著地減少對資源的掌控和配置,還會將產業界的激烈競爭,有時會是惡劣的競爭,帶到政府面前,讓政府感受到傳統語境中所謂的重複建設、資源浪費之苦,這些對政府都將是嚴峻的考驗。 政府還需要建立更加順暢的商業活動進入與退出機制。近一兩年,商業活動的進入機制已經有了較大的改革,企業註冊設立和年檢制度都變得更加自由和更加便利,同時政府還建立了企業有關信息的公開制度,這非常有助於企業透明度的提升和誠信守法環境的形成。這項改革成果需要進一步鞏固。這一兩年企業退出有明顯增加,但這些退出活動在很大程度上是處理大規模經濟刺激計劃的後遺症,而正常化的商業活動退出機制遠未形成。如果沒有順暢的退出機制,資源就會耗費在拖累生產率提升的那些經濟活動中,這對於轉入經濟增長的新軌道自然是不利的。特別是大量的國有企業受到或明或暗的各種庇護和資源傾注,以及還保留了一些計劃經濟的遺產,導致退出非常困難,即使那些長期經營困難的國有企業也難以關閉和出售重組。因此未來幾年必須要加快清理國有企業,行政性壟斷對國有企業的保護應該取消,計劃經濟留下來的遺產應該清除,各種“父愛政策”和拖延戰術應該停止。即使是民營企業,如果規模大到一定程度,退出機制也會受到很大扭曲,不但企業會俘獲綁架政府,政府也會因一時的稅收和社會穩定之慮而採取不當的庇護政策。要改變這些狀況,需要政府採取更加有力的行動。 總之,轉向內生平衡增長的新軌道,並不是一件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事情,而是一件種瓜得瓜、挖渠得水的事情。清晰的政策取向可以成為轉向新軌道的助推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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