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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作為亞文化的“粗鄙”

http://www.CRNTT.com   2014-09-15 14:13:51  


 
  互聯網剛剛興起的時候,曾流傳過一句名言:“你不知道網絡對面和你聊天的是一個人還是一只狗。”網上臟話連篇的人,關了電腦可能是個謙謙君子;網上有理有據和你探討問題的人,可能在心裡早已把你罵翻了天。網絡上的論戰十有八九是以互相“問候”對方女性親屬來結尾,但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少看到因爭論問題而互飆臟話的人。現實中大家都知道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要負法律責任,而到了網上仿佛就到了無法無天的世界。難道說話會克制,打字就會放肆?在網絡這個特殊的環境中,對網絡語言進行限制和規範,要考慮的因素也很多。網絡空間有著極大的自由性,匿名的網民不再有現實中的顧忌,一些平時不好意思說的臟話就通過鍵盤宣洩了出來。如果用這些語言在現實中攻擊他人,就很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而網絡世界的“鍵盤俠”卻往往逍遙自在。那麼網絡言論真的不用負責嗎?還是我們的法律對於網絡言論缺乏監管呢?
 
  對此,宋北平解釋說,法律規定對他人進行侮辱要追究責任,從沒有說網絡上侮辱人就不追究,法律沒有給出過這樣的條件。網絡上的污言穢語很少受到法律制裁,只是因為網絡上侮辱他人的行為很難追究,很難找到對象,因而很難對這種行為進行懲罰,但這並不能理解成法律對這種行為是容忍的。網絡上的發言大多來自匿名賬號,確認現實中的身份面臨技術上的重重困難,“但如果能夠找到確定的行為人,那麼適用的法律是一樣的,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定並不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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