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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穗怡:陳水扁的權力遊戲 | |
http://www.CRNTT.com 2015-03-16 09:41:30 |
然而,拒收扁錢的人在民進黨內恐怕寥寥無幾。陳幸妤於2008年8月父親捲入貪污官司後就曾毫不避諱地公開爆料說,“民進黨那些拿我爸幫他們選舉補助錢的人,他們有照實申報嗎?他們放進口袋拿出來選舉,剩下的錢有照實申報嗎?”後來檢方調查扁案時,謝長廷證實2002年曾接受扁約2000萬元的競選贊助;前“總統府參議”郭文彬證稱,陳菊參選高雄市長時,扁給了陳菊1000萬;前台聯黨主席黃主文曾於2001至2004年共接受扁6000萬元的輔助經費。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民進黨不少人拿了扁這麼多好處,當扁家貪污醜聞東窗事發,當然也就守口如瓶了,而且扁的錢恐怕會被視為贓款,拿了扁錢的人說不定也會捲入官司。“明哲保身”於是成為民進黨人對扁案的“定律”。這也正是徐佳青所說“大家都不敢講(扁犯的錯),講就會被吐槽,說你也有收扁的錢啊”。 據徐佳青的爆料,扁捐給她100萬也似有不妥之處。根據2004年扁執政時通過的“政治獻金法”,個人捐贈每年不得超過10萬元,而超過10萬元的現金捐贈應以支票或經由金融機構匯款為之,接受人也須開立收據。但扁一次就捐100萬,還是現金,也不要徐佳青開收據,完全與“政治獻金法”的規定背道而馳。 陳水扁曾執政八年,把蘇貞昌、謝長廷、呂秀蓮、游錫堃等“四大天王”調教得服服帖帖,其權力平衡伎倆讓人“嘆為觀止”,其實還是“錢作怪”。這樣的“powergame”腐蝕了民進黨清廉、民主的創黨理念,令民進黨淪為走不出扁家貪腐陰影的“民主退步黨”。 2015-03-16 05:23:53|來源:大公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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