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新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詹震寰語中評:美軍售台灣是商業行為非駐防

http://www.CRNTT.com   2015-12-23 00:12:22  


詹震寰,1961年生,台灣高雄人,美國路易斯安那大學數學博士,現任台美商務論壇主席、高雄美國商會理事、台灣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商管系副教授兼台美商務文化中心主任。(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高雄12月23日電(記者 高易伸)針對大陸抗議美國對台軍售,台灣屏東大學商管系副教授兼台美商務文化中心主任詹震寰日前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站在美國立場,對台軍售本就是一商業行為,即使美國授與台灣這麼多軍售,台灣的國防也不至於對大陸產生威脅性重大影響。美台軍售可視為象徵性台美關係和諧與商業上的密切行為。

  詹震寰說,美台軍售的法源基礎為《台灣關係法》,此法屬美國國內法,因此美國有絕對自主的權力,且美國對台軍售屬商業行為,並非派兵來台或對台進行駐防。軍售跟駐防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議題,且從奧巴馬政府一系列對台軍售的數字遞減來看,倒不如解釋為兩岸關係這七年多來趨緩和平會好些。

  詹震寰,1961年生,台灣高雄人,美國路易斯安那大學數學博士,現任台美商務論壇主席、高雄美國商會理事、台灣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商管系副教授兼台美商務文化中心主任。

  詹震寰指出,美台軍售當然會挑動大陸敏感神經,假如台灣向美國購買一般飛機或商業船隻,大陸就不會有意見。但實際上不管美方對台有多少軍售,都不會造成大陸本身的國防威脅。況且這些屬防禦性軍售,對台灣而言並非對台灣軍事戰爭產生影響,而是具有一種安定民心與促進台美和諧的象徵意義,且軍售後續包含補給與維修等行為也會持續進行,這些都是增進台美之間互信與交流的。

  中評社提問,台美軍購法源來自於《台灣關係法》,但美國跟中國又有三個公報與一中原則,美國為了跟台灣做生意,讓中國大陸不快,站在美國立場不覺得會因小失大?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