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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語中評:中央或釋法助港管治 | |
http://www.CRNTT.com 2016-03-16 00:08:37 |
中央或釋法解“拉布” 若港府在2017年後依然施政不暢,劉兆佳認為,這只會逼使中央更加參與香港事務,因為香港自身解決不到問題。“要改善香港管制狀況,中央會在參與香港事務程度上逐步提高,無論是提升對特區政府的支持,還有強化建制派團結,以及通過適當的人大釋法來壓制拉布行動。” 人大釋法即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的簡稱,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58條,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回歸後曾在香港進行過4次釋法。 同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的前中策組高級研究主任凌友詩曾發表文章稱,《基本法》第74條禁止或限制議員提出涉及公共開支的“法律草案”,意味著禁止或限制提出相關“修正案”,但激進派議員近三年以來都對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數百條冗長的修正案以阻延通過,應屬於違反法例,因此建議港府可以主動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要求立法會按人大常委會的解釋修改《議事規則》,限制“拉布”。 劉兆佳也認為,“拉布”是違法了《基本法》第74條,雖然中央不想走到釋法的地步,但如果立法會席次沒有大變化,又假設明年特首民望低沉,管治不利,“中央是不可能再忍讓香港內訌,甚至走向衰敗的趨勢,不可能再像過去一樣袖手旁觀。” 人大常委會的每次釋法或多或少都在香港引起過社會甚至政治爭議,但劉兆佳對此並不擔心。他認為,人大釋法在社會上並不會引起太多的風波,只是在法律界和反對派中引起反彈,又舉例稱,第一次在處理居留權問題,堵塞了大量內地人來港的可能性,香港人很歡迎;另外還有處理特首任期問題、政制發展問題,也沒什麼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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