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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觀察:如何防止國際仲裁鬧劇重演?

http://www.CRNTT.com   2016-07-20 00:43:16  


 
  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在處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問題上,應當組織聯合國安理會層面的討論會,鼓勵聯合國安理會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存在的有關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且以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方式,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的有關規定作出更加詳細的解釋,因為只有這樣,才能防止日本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存在的漏洞,向中國發起挑戰。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在現有國際習慣法基礎之上解決海洋爭端的法律制度。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創立了一系列法律規則,包括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規則,旨在解決海洋權益分配問題。事實證明,這些規則對於有些國家而言可能是有利的,但是,對於絕大多數國家而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確立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制度很容易引起國際糾紛。中國和日本圍繞著中國東海問題發生的糾紛,讓人們更加清楚地意識到,中國領導人採取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原則在處理中日兩國事務方面正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中國必須考慮在法律制度層面進一步完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減少分歧,也只有這樣才能防止日本等國利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中國發起挑戰。

  短期來看,修改完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時機不成熟。但是,中國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一勞永逸地解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存在的問題。部分學者主張中國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拒絕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確定的各項義務。但是,正如人們所知道的那樣,中國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確立了中國在東海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如果中國宣布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那麼,中國在東海的權益是否拱手相讓呢?當然,中國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仍然可以主張在東海的專屬經濟區和其他海洋權益。但是,中國不能像美國那樣,在對待國際法的問題上出爾反爾,從而在國際社會引起不良影響。

  修改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時機不成熟,退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做法不可取。中國在處理東海問題上可供選擇的途徑並不多。現在日本的目的非常明確,那就是要通過向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迫使中國進行談判,並且在談判過程中出讓東海油氣田開發利益。中國雖然主張通過談判解決問題,但是,中國在東海油氣田開發方面走在了日本前面。中國可以繼續與日本進行周旋,在談判中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主張,拒絕日本提出的非法要求,但是,如果日本借此機會向聯合國海洋法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中國該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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