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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焦點:應對清黨產 國民黨纏鬥到底對策 | |
http://www.CRNTT.com 2016-08-16 00:10:39 |
國民黨認為,依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8條規定,該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要向不當黨產委員會申報所有財產,因此基本上,從8月12日條例生效開始應該有1年的緩衝期,國民黨最遲可到2017年8月11日提出財產申報。 國民黨研判,以蔡英文目前民調低於50%、民調進入死亡交叉,且還不斷持續下降的趨勢,加上蔡政府內政民生、兩岸、對外關係沒有一項可能處理好,如果今年8、9月再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且執行的話,可以預見2017年社會大眾將會質疑民進黨只會清算、鬥爭國民黨而已,輿論氛圍應該會傾向同情國民黨,接連2018年縣市長選舉,反而有利藍營翻轉。 其次,不當財產處理例第9條規定,已推定為不當黨產禁止處分,但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在此限。國民黨認為,維持每個月支付黨工薪水、退休金就是在履行法定義務,因此未來1年會維持按月給付薪水及退休金。 如果不當黨產委員會不准國民黨動支財產支付黨工薪水、退休金的話,國民黨即依法提出行政訴訟,屆時再由委任律師團說服合議庭,確信承審該案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因為是聲請“釋憲”的緣故,不當黨產委員會的行政處分必需暫停執行,直到大法官會議針對“釋憲”案作出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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