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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完善基本法配套制度 落實中央管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07 00:22:34 |
“在我看來今後一段時期應該大力加強這方面工作,比如完成中央對掌管任命權,應考慮制定行政掌管任命法或者任命條例,要考慮制定有關基本法解釋的實施細則,實現人大司法的制度化、常態化,成為中央保障‘一國兩制’實現的法律利器。” 饒戈平說,為落實中央政府對特區政府了指令權,應該積極探索確立實施的方式和制度,以便及時有效項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指導工作,貫徹中央的精神。為落實全國人大對基本法的修改權,也應該未雨綢繆,預先制定有關基本法的修改細則,以備不時之需,並且完善“一國兩制”的頂層設計,強化對“一國兩制”實踐的法律保障。另外,為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區立法會所定法律備案審查權,應該考慮制定相應的備案審查實施細則。監督和確保港澳本地法律運行在“一國兩制”的軌道上。 “完善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不僅存在於中央層面,同樣存在於兩個特區層面,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都有義務按照憲法基本法辦事,根據基本法做出相應的修改和補充,中央有權利有職責指導督促特區政府加快工作力度,完善本地需基本法實施向配套的制度機制。”饒戈平認為,總是根據實際需要依法完善與基本法配套的制度機制,不但是對基本法的必要補充和豐富,也是依法治理港澳的法治建設重要內容。不單可以增加基本法實施透明度基本法,有助於保障“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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