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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燕:全方位多途徑推進兩岸社會融合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18-07-29 00:15:56  


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李海燕(中評社 束沐攝)
  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束沐)廣州大學台灣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李海燕在第27屆海峽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上表示,以全方位、多途徑、上下聯動推進兩岸社會融合發展,實現海峽兩岸互利共贏與共同發展,追求兩岸和平發展和統一大局,造福兩岸人民,共創中華盛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李海燕說,以習近平為核心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非常重視兩岸融合發展,並不斷豐富與發展融合發展的內涵,從開始強調促進兩岸經濟融合到現在重視擴大與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心靈融合與利益融合,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踐行“兩岸一家親”、反獨促統實現兩岸和平發展,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李海燕說,總體上看,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基礎是“兩岸一家親”、 體認“命運共同體”,途徑是為台灣同胞出台在大陸生活、工作和發展的“便利性措施”和享受“同等待遇”,目的是促進“兩岸心靈契合的統一”和實現“中華民族復興”,急需借鑒現有社會融合理論和成熟的社會融合指標體系,根據兩岸發展的特殊現狀建立兩岸社會融合維度指標。

  李海燕表示,在國家層面發布“31條”惠台措施之後,大陸不少地方政府也紛紛出台地方性惠台政策措施。如6月1日,上海市發布《關於促進滬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共55條。6月6日,福建省“66條”、廈門市的“60條”、6月19日寧波市發布80條“具體措施等等。實際上,有些措施已經開始實施,有些措施是新增項目,此次予以整合出台,該政策也是開放性的,還將不斷擴展與完善。

  李海燕建议,基於中國大陸社會治理上的中央統一領導下地方分級負責模式,考慮到台灣地區人口有限、大陸各地差異巨大、不可能每一地都要出台地方“惠台措施”單向度吸引台胞發展的現實和可能性,需要明確釐清中央、省、市地方三級層面的權責劃分,優先做到中央層面“規定動作”盡快明晰,地方層面根據地方現狀和實際需求做好“自選動作”,才能發揮“組合”優勢取得預期效益:

  第一,享受勞動力市場的資格准入同等條件促進經濟融合;第二,享受正常生活和發展便利性促進身份融合;第三,子女享受同等入學機會促進家庭融合;第四,享受長期居住地社會生活參與便利性促進社區融合;第五,享受文化習俗生活便利性促進文化融合;第六,享受同等參政議政機會促進政治融合;第七,激發價值觀認同、心理歸屬促進心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