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新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鄒平學解讀居住證:“一國兩制”的新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18-09-09 00:14:39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鄒平學(中評社 張心怡攝)
  中評社香港9月9日電(記者 張心怡)首屆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發展法律論壇8日在深圳舉行。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鄒平學在論壇發言中指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出台,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基本方略的新發展,亦是維護港澳繁榮和促進祖國統一的新優勢。

  鄒平學表示,制定《辦法》的目的是為港澳台人士在大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利民和落實同等待遇的制度保障。這對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學習、工作和生活具有宜行、宜居、宜業的重要作用,有助於港澳台居民在祖國內地落地生根,共享祖國發展成果,共謀融合發展大計,共擔民族復興偉業。

  “以乘高鐵為例,之前台港澳人士因證件與大陸的18位身份證不兼容,不能在網上買票,只能排隊,非常不方便,居住證解決了這方面的問題。”鄒平學說,申領居住證以後,台港澳居民還可更便捷地辦理內地銀行卡、移動支付乃至買股票等。

  鄒平學在發言中提出《辦法》的六大亮點及特點。第一,《辦法》層次高、權威性強。這是經過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印發的文件,這說明,《辦法》的規格很高,是黨中央、國務院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的重要文件,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港澳台同胞謀福祉、支持港澳台同胞共享國家發展機遇的決心與誠心。

  第二,與以往有關惠及港澳台居民的政策相比,這次《辦法》在實體或程序上有重要突破,將對海峽兩岸交流以及內地與港澳的交流帶來深遠的積極影響。以往的港澳同胞的回鄉證、台灣同胞的台胞證,僅僅是作為一種旅行證件,主要是為港澳台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來往內地提供一個身份憑證,而現在的居住證是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居住提供身份證明,並享有相關的權利、基本的公共服務和便利而制發的,因而附加了權利功能、享受公共服務的功能。可以說,《辦法》符合港澳台同胞切身需求和利益,針對性強、接地氣、力度廣、含金量高、執行力強、以人為本、同等對待。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