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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專家答中評:日排核廢水 必須持續監督

http://www.CRNTT.com   2021-04-23 00:02:53  


 
  總之,日本是要將核污水排放到與領國共有的海洋之中,所以對“處理水”應當遵循國際排放標準為前提,說服鄰國以及區域的居民和國民,並在獲得同意以後在做出排放的決定。但問題在於期間日本並未同領國進行商榷,也並沒有得到諒解,以“你們排多少我們也排多少”的高壓閉塞姿態處事,所以如何說服國際社會,並獲得同意與諒解,日本的態度最為重要。

  宋鎮鎬表示,日本提及的年均排放量是國際社會一直允許的量,所以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看的話,從科學的角度沒有反對的理由。只是問題在於日本提及的排放計劃是截止到2050年,也就是說,接下來的三十年,或者是更久才是人們所擔心的。

  日本福島核電站的閉路在30年內未能結束的可能性很高。污水的根源源自核電站受損的核原料,所以為了不讓放射性物質排放到大氣中而持續性地注水使其降溫,而放射性物質持續從此水中出現。所以每天會產生150噸左右的高濃度污水,所以日本用ALPS將此水處理後獲得的低濃度污水(日本將此成為處理水)積在用地上。但是用地面積捉襟見肘,已不能再建蓄水池,所以只能排放污水。日本會將此作業繼續到閉路終止,截止到2050年為止不能夠結束的可能性比較高。所以,不是三四十年,而是五六十年,也就是說在未來數十年間持續產生的污水會被排放到海洋當中。雖說濃度低,但長期排放到海洋當中,那麼海洋的生態環境就會產生變化,而其結果也是無法預測的,對此是不確定的。所以無法明確地說排放措施是“安全”的,持續的監控是必要的。

  實際上更為重要的問題便是積蓄在用地上的污水。日本雖然說要處理,但在核事故初期處理機器總是出現故障,所以核種類未被充分地消除。根據日本2020年發表的資料,日本所期望的儲存被消除到法定排放值以下的放射性物質的水池只占全部的百分之三十,其餘的百分之七十都是高於法定排放值100倍以上的放射性物質。對此,日本也表示會將其餘處理完再排除,但因地震等自然災害或人災而未處理的污水被排放到海洋的危險性還是存在的,所以針對這一部分是否能夠得到徹底的管理將是更重要的問題。

  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日本因為發表了排放決定而國際社會鬧得沸沸揚揚,但十年之後人們是否依舊關注這個問題就是個未知數了。如果關注不存在了,那麼偷偷排放的可能性也是有的。雖然很難,但就因為是幾十年長期排放,所以持續監督的努力是十分必要的。所以針對解決方案,短期應對不如長期應對。對於產生污水的核電站要進行管理;對於已經產生的污水,也應加強管理,不讓其因自然或人為的災害而排放到大海。最後,如果真的是要排放三四十年,那麼需要持續監督其對生態環境產生何種影響,如果發生問題需要中途採取修正的措施。

  (後方支援記者:郭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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