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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王哲甫其人

http://www.CRNTT.com   2021-09-08 00:01:30  


汪毅夫(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9月8日電(作者 汪毅夫)2019年5月,我在《王哲甫談文言與白話》(收汪毅夫:《顧盼兩岸》,2020)一文里說:“近讀茅家琦等主編的《中國國民黨史》(鷺江出版社2005年1月版),見書中所引《吳國楨口述回憶》提及“王哲甫案”。該案政治受難人王哲甫是否即早年寫《中國新文學運動史》的王哲甫呢?心中系念,知者幸告”。              

  當時,我已從《現代中文學刊》2016年第1期讀了李朝平《王哲甫的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獲知“早年寫《中國新文學運動史》的王哲甫”之如下情況:王哲甫,原名王明道,字哲甫,山西孝義人,1925年從山西太穀銘賢學校大學預科畢業後進入燕京大學國文系。在銘賢學校、燕京大學就學期間,有學術論文《我對於新文學的意見》《詞學略論》等多種、文學創作《人生》《懺悔》等多種發表。1928年,從燕京大學畢業後回母校銘賢中學當國文教員。1932年,赴山西教育學院任教。在山西教育學院任教期間,寫成學術論著《中國新文學運動史》。1937年9月,在“開封印花煙酒稅局”職員任上。抗戰期間到重慶,曾於1943年春“視察四川什邡、金堂、郫縣等地的糖稅情形。此後去向不明”;并獲知李朝平是著名文學史家陳子善教授的學生,其文征引詳備,考證精審,有一分材料說一分話,有乃師之風也。

  其後,有台灣學界友人多人從台灣扶輪社資訊里找到“王哲甫案”當事人王哲甫1950年至1951年任台灣扶輪社社長的記錄(其名記為“王則甫”,社友“咸信為筆誤”),另有短文記其政治受難經歷,文中提及王哲甫是胡適的親戚(寫《中國新文學運動史》的王哲甫同胡適也有關聯,胡適為該書題寫書名)。              

  近日,又有台灣學界友人找到并發來王哲甫(王則甫)政治案件檔案的資訊,從中可知,此王哲甫(王則甫)不是“早年寫《中國新文學運動史》的王哲甫”,他是浙江上虞人,畢業於上海滬江大學化學系并有留學美國的經歷。              

  附帶言之,多年前友人贈我寫有“還我河山  遇春縣長惠存”的瓷盤(已轉送博物館收藏)。一般說來,男性名遇春者應該不多,縣長名遇春者應該也不多,“遇春縣長”同名的概率應該不大。但我查了民國時期福建地方官員名錄,發現同一時期在福建當縣長的有沈遇春、季遇春二人,我還找到了這兩位“遇春縣長”的公務員履歷表哩。在學術問題上,可以有推測,但切勿過度推論,切勿憑推測而下結論。有一分材料說一分話,這是學界的規矩。

  (作者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