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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億去向應開門接受監督

http://www.CRNTT.com   2009-02-08 09:49:36  


 
  4萬億元投資,不能關起門來論證、立項和審批,有必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加強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決策透明度。政府重大決策,人民有權了解決策的過程,有權參與決策,有權監督政策的執行。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召開的經濟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越是在困難和複雜的情況下,越是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越是要增強決策的透明度,越是要加強決策的民主監督。有必要警惕那種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急躁冒進意識,警惕那種重壓緊逼之下的“拍腦袋、拍胸口”的決策方式,警惕那種決策部門化、項目利益化、資金分配關係化的運作。 

  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決策,民主監督是不可或缺的環節,而監督的前提就是公開和透明。這種公開,對公民而言,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權力;對政府而言,是法律和制度規定的責任;對公共財政而言,是對納稅人正當訴求的正常回應。從根本上講,將4萬億元投資項目向社會公開,是民主與法治的應有之義。這樣的公開,不僅在於尊重公眾的知情權,更在於落實公眾的監督權。公眾知曉一個個項目的情況,看得見一筆筆資金的流向,就能及時發現有無違反規定的“兩高”、重複建設、超標準豪華樓堂館所之類的項目,以及項目投資中可能滋生的腐敗行為。 

  請大家一起關注一位叫嚴義明公民的公開請求。15個工作日過去了,我們再期待下一個15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還有一條規定:“延期答覆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我們且耐心等待。(作者: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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