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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是怎樣變成丑的?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26 09:30:59 |
小時侯父親教我讀《孟子》,讀到《公孫丑》上、下兩章時,我百思不解:古人竟然會取這樣一個難聽的名字! 後來學習並逐漸掌握了繁體字,這個疑問才總算煙消雲散——丑陋的“丑”字原來應該寫成“醜”,而“丑”則是十二地支中的一個專用字,漢字簡化時把兩個字合併了。我估計,在許多不熟悉簡體字的港台語文教師眼裡,把“醜陋”寫成“丑陋”是寫別字。在簡體字中,類似這樣用一個筆畫較少的字取代筆畫較多的同音字的例子還有很多,而這還只是簡體字的眾多“問題”之一。 在不久前結束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潘慶林提議花10年時間逐步恢復使用繁體字,曾引發空前爭論。我想,這與近年來社會上日益升溫的重估和反省傳統文化及文化政策的整體性思潮有密切關係,正反兩方激情有餘卻欠缺根本性的東西。像恢復繁體字“有利於提升現代中國在東南亞及全球的文化親和力”;或者,“恢復繁體字的社會成本太大,是一種折騰”之類,都將文字僅僅當作了工具,其他政治、經濟、社會的目標才是其目的。漢字的簡繁之爭,實際上也就被轉換成了對政治、經濟、社會問題的不同立場和見解之辯。 大約三年前,我正主持《東方早報》評論版,曾收到一位參與當下國家文字規範工作的前輩文字學專家的洋洋數千言的長信。他列舉很多例子,講述他們在編纂規範漢字的過程中如何受到外行的“上級領導”的行政干預,呼籲全社會尊重學術專業,尊重語言文字本身的客觀存在及其規律。老學者說,他並不反對漢字簡化和一些異體字的歸並,但強烈主張所有這些“改進”或“規範”,都要有經得起推敲的語言文字本身演化歷史的依據,而不是隨意拍腦袋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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