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實名制 切不可“單兵突進”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22 10:43:19 |
手機實名制上次呼之欲出是在垃圾短信泛濫的2005年前後,不過後來一拖再拖。最近,手機實名制再次呼聲高漲則源於類似原因——“手機涉黃”,這一次,似乎是真的了。日前,工信部已會同公安部、國務院新聞辦,力爭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此項規定將為實施電話用戶實名制提供法律依據。 推行“手機實名制”,旨在使信息發布者、傳播者、使用者能獲得身份驗證,從而有效劃分信息內容權責,此舉確實是從源頭上打擊“手機涉黃”、垃圾短信、詐騙信息等病灶的有效手段之一,新加坡、日本、韓國、泰國等國均已實行手機實名制。不過,對於我國手機用戶來說,單兵突進實施手機實名制而不進行相應法規和機制的配套和完善,可能未必會“藥到病除”,也不可能一勞永逸。 首先是手機實名制的有效性並非無懈可擊。新浪網曾在一萬名網友中進行過一個網絡調查,結果顯示將近30%的人認為實名制效果不大,原因很簡單——“假證泛濫”。手機實名了,可身份證明未必就能一起“實”起來,那些在路邊晃悠、抱著孩子散發名片的大嬸大姐的存在告訴我們,辦張假身份證並不難,詐騙或者發送垃圾信息者,自有應對之策。 況且,除營業廳外,手機店、報刊亭、士多等都銷售手機卡,競爭那麼激烈,檢驗和登記每位用戶的真實身份,幾乎不可能。資料顯示,我國目前擁有2億非實名制預付費手機用戶,占總用戶的近三分之一,這些用戶也難去登記。可見,建立一個有效的、全覆蓋的用戶身份信息庫,是手機實名制發生效用的前提。 其次是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方面的隱憂。對於手機實名制,反對者最大的擔憂或許還不是申請號碼、更改號碼帶來的麻煩,抑或是其遏制垃圾短信的力度有限,而是其實施可能會侵害到他們的個人隱私——實名登記的個人信息,難保不會被售賣和濫用。而且,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憲法和電信條例的保護,實施手機實名制,須避免侵害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隱私權,這就需要在公權與私權之間尋找平衡點,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規體系。 再次,實施實名制也會增加運營商的成本,但不能將其轉嫁給消費者。改進業務流程、提供技術保障、改造現有智能網、建立身份證信息庫、甄別用戶身份等,正如業內人士所言,單單一部身份證鑒別機就需要五百多元,另外還需要複印、紙張……這些成本該如何消化?根據“慣例”,可以預見,“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最終會轉嫁到手機用戶身上,這與資費不斷降低的大勢背道而馳。況且,一直以來,要求通訊運營商降價的呼聲不絕於耳,增加的這些成本,勢必將成為運營商與政府和消費者討價還價的籌碼。 退一步講,即便實施實名制的技術成本微乎其微,運營商也未必會放過這個“由頭”。君不見,手機漫游的技術成本雖微乎其微,但運營商還不是以此為由收了那麼多年的手機漫游費?從用戶角度來看,任何“風吹草動”都有可能成為成本轉嫁或者收費的借口。如何形成一種透明的成本消化機制,而不讓模糊成本屢屢成為資費增加的理由,便是最現實的考量之一。 因此,手機實名制不宜做“單兵突進”的“孤膽英雄”,“協同作戰”才能發揮其應有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