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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力達成可承受通脹水平的社會共識

http://www.CRNTT.com   2010-01-15 08:54:10  


 
  其次,可承受的通脹水平,當由收入增長水平來決定。這些年來,中央政府政策一直強調要把通脹控制在4%的水平之內,雖然 “CPI上漲等同於通脹”的論調在誤導通脹預期,全社會卻並沒有形成4%是 “中國經濟可承受的通脹水平”的共識,但是4%應被理解為政府確認的最近年份的中國經濟可承受的通脹的水平。CPI是價格水平,價格水平的上漲帶來可支配收入中消費支出的增加,只要收入增長水平上漲超過價格上漲的水平,增加消費支出就是可承受的。筆者相信,4%的通脹的政策目標,應是綜合考慮了前幾年城鄉收入增長水平,特別是農村收入增長水平所確定的可承受通脹水平。

  當然,可承受水平一成不變地停留在4%的水平上,也是不現實的。收入水平的提升應能提高對通脹的承受能力。而2010年的經濟應比2009年有更強勁的增長,平均收入水平保持9%以上的增長完全可能。故而,中國經濟可承受的通脹水平似可調整為5%或6%。

  2006年以來,在一系列惠農政策推動下,所有農業稅費基本免繳,生產資料價格補貼力度加大,9年義務教育學費全免,農產品價格機制的調整,促使農村收入水平整體提升。2007年至2008年,農村收入水平都超過了7%的增長幅度。2009年,農村人均收入首次超過5000元,收入增幅達9.2%。城鎮收入水平增長這幾年始終保持在8%至9%左右,2009年達到了9.3%。考慮到眼下正在加大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平均收入水平的增長是可以預期的。

  文章指出,需要格外警覺的是,由於翹尾因素,只要CPI環比達到1%至2%,2010年的同比CPI數據很容易達到3%至4%,接近原來設定的通脹目標,這可能會先惡化了心理壓力,加大通脹預期管理的難度。此外,2010年還有一些新的通脹因素,比如資源稅調整後會帶來最終消費品價格的上漲,水、電、油、土地等等其他要素價格機制的調整對價格水平的機制性影響,以及2010年較大可能的輸入型通脹的新增因素,比如大宗產品價格更大的上漲幅度,資本更大規模的流入等等,都會在翹尾影響之上加大CPI突破3%甚至4%的壓力。因此,合理提高可承受通脹水平,可以提高了通脹的心理預期水平。

  還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可承受水平並非實際通脹水平。CPI在上升過程中,翹尾因素以及許多新增要素可能混合推動CPI上升的階段,拉大實際通脹水平與可承受通脹水平之間的差距,使實際通脹數較大比例地低於預期,這對於控制通脹的心理預期其實非常有利的。

  文章稱,在通脹預期管理的過程中,可以配套一些政策。比如,通過各類媒體開展普識性的“可承受通脹水平”的教育和討論;考慮明確工資與通脹掛鈎,特別是明確低保退休人員的收入與通脹掛鈎的政策;適時解決價格上漲對生活水平實質性影響的問題,減低社會對通脹的擔心,淡化社會對通脹的關注。統計局發布通脹指標CPI的數據時,可嘗試分開發布翹尾影響和新增要素的影響的內容等等。

  國際上,對所謂核心通脹與非核心通脹的分類,作用也在於減低“心理”預期。石油價格對於美國人生活的影響,無論怎麼估計都不為過。與食品衣服價格的影響一樣,油價與日常工作和生活緊密相關。就是因為影響大,把石油價格剔出核心通脹,也就將石油剔出了通脹的核心影響,所謂影響人們生活的核心通脹水平,於是就降下來了,心裡安慰的成分非常大。

  分離翹尾因素與新增因素,比劃分“核心”和“非核心”,更符合中國實際,也更符合2010年通脹形勢變化的需求,更有利於通脹預期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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