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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比下一次選舉更重要的事

http://www.CRNTT.com   2010-03-01 11:07:46  


台灣多年來為購買美國軍火,花了大量納稅人的錢。
  中評社台北3月1日訊/法學教授陳長文律師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文章“比下一次選舉更重要的事”。作者稱:“一月底陪同馬英九‘久博之旅’返航途中獲知美方發布對台軍售(反飛彈、黑鷹直升機、獵雷艦、博勝通訊系統等)的訊息,筆者一方面為台美中關係未見不當傾斜而感到安心;另一方面卻對即將大舉投入二千億的‘國防’經費,而不能用恰當的方式執行,以達到‘效益極大化’的目標,感到憂心和失望。”文章內容如下:

  軍事採購涉及因素非常複雜,供售國除政治考慮外,經濟更是重要的考量。三十年前荷蘭出售二艘潛艇,二十年前法國出售軍艦、戰機給台灣,美國出售F16與同意台灣自製經國號戰機,經濟因素(軍品相關產業的訂單及其國內就業問題),是這些國家出售武器主要的動機。相對而言,台方自然也應該有整體的盤算,除“國防”需求、預算規模外,自製或自其他來源取得之可能性愈高,採購的項目在獲得深度與價格上談判籌碼就愈多;台灣自有的科技水準愈高、愈瞭解要建置的武器與後勤支援系統,購案執行時落實的效益就愈大。

  早年台灣的軍品多靠美援,在美國預設的框架下,採購時鮮有主控力。八○年代台灣經濟上升,中美關係生變,台方另覓武獲管道,自行規劃、管理軍購。當時囿於國際情勢,軍品商源有限,軍購極力爭取技術移轉,同時利用“工業合作條款”帶動台灣相關產業自製的水準,兼可整合相關產業,提高就業。

  遺憾的是,多年來“工業合作條款”執行程度並不理想,軍品採購仰賴成品軍售而疏於落實技轉,遑論帶動台灣相關產業發展。外購武器成品,只在表面上滿足一時需求;沒有建立自製零組件、自行維修、組裝、整測等能量,系統裝備的使用是無法持續而有效的。這道理並不複雜,但在目前的“國防”採購上,卻未受到重視。

  “國防”單位僅關心本身的使用需求,採購後支援體系不足支應,戰鬥系統或軍品整體無法運作使用的情況時有所聞,不僅“國防”實力堪虞、台灣相關產業提升與人才就業完全未蒙其利,政府如此粗糙地揮霍有限的財力,對社服、教育、司法等預算所造成的排擠效應,更叫納稅人難以認同。

  台灣今年“國防”預算為二九七四億元,占總預算一七%。這麼大的資源,能否發揮最大效益,攸關百姓福祉。筆者心中的上策,固然是降低“國防”預算,然而在既有的軍事慣性思考下,期望大幅降低“國防”預算,恐是不切實際。退而求其次,“國防”思維的中策就是在執行各購案時儘可能地深化我們自己的“國防”工業、提升相關產業。

  具體而言,“國防”採購項目中就台灣產業能力可及的部分,就應由“經濟部”與“國科會”主導產業發展策略,結合相關業者,協調整合、分工,釐清技術需求,由“國防”採購單位要求供方配合,藉由工業合作實施技轉,達到兼顧“國防”採購與台灣產業發展的雙贏效果。工業合作條款須在簽訂“國防”採購合約時明訂責任的歸屬,技轉的具體進度應該併入購案,以付款條件作有效的控制。至於涉及軍事核心而無法獲得出口國技術的部分,勢須由軍方根據台灣的軍事需求自行發展,政府應該積極擘劃引導本地產業參與,建立自製能量。

  這種種的設計與手段,所能仰賴者,就是有責任為人民荷包把關的政府官員,特別是“總統”和“行政院長”。工業合作動輒需要三、五年甚至十數年,複雜度又高,亟需政府跨部門的整合。“行政院”宜建立“國防”採購單位(如軍備局)與“經濟部”門、國科會等的常態聯繫機制,在這議題上必須扮演積極的角色。

  馬英九說的好:“身為‘國家元首’,關心的不是下一次選舉,而是下一代幸福”。筆者相信這是“總統”的真心話。為了“國防”自主和“國家”產業的發展,目前正要執行的採購計劃如果來不及,就應該涵納工業合作的條件,對於未來的“國防”採購,納稅人有權力要求政府將工業合作落實於“國防”採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