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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簽ECFA有利台灣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12 11:41:52 |
四月四日,馬英九強調,正和大陸商談ECFA,保證絕不會犧牲弱勢傳統產業。他說:“經濟部”已有配套,政府未來會再極力爭取傳統產業權益。馬英九重申,簽署ECFA,會以台灣人民利益為先,以產業、經濟發展為目標,堅持台灣立場,朝對台灣最有利的方向推進。溫家寶總理提出“讓利”思路,使台灣在商談ECFA時處於更有利的地位,對內有統一思想,為大陸各部門協商ECFA的立場定調作用;對台則有對民眾信心喊話,減緩台當局壓力,不強人所難,能讓的就讓的作用。目的是為了“讓兩岸企業和人民均有一個適應和接受的過程”。實際上,三十年來兩岸經濟合作上的這種“不對稱”、“讓利”的交往貫穿始終。 二次協商取得多項共識 在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上,大陸會考慮兩岸經濟規模的差異,為了照顧台灣中小企業、廣大基層民眾特別是台灣農民,大陸可以“讓利”。溫家寶的講話,是繼二月十二日,胡錦濤視察福建漳洲時就兩岸商簽ECFA時表示“在商談過程中,我們會充分考慮台灣民眾,特別是台灣農民兄弟的利益,把這件事情做好”後,中共高層再次表明在ECFA中,大陸方面將充分照顧台灣民眾所關心的利益問題。 從兩岸商談ECFA的工作進展層面來看,台灣“經濟部次長”梁國新日前表示,台灣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於四月四日已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舉行第二次正式協商,雙方就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貨品貿易及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協議文本主要內容及未來協商工作安排等深入交換意見。本次協商,雙方取得多項共識。梁國新指出,兩會這次獲致的共識包括:一、同意納入早期收穫計劃的產品項目和服務業別應考慮彼此之關切,以及急迫性、必要性及較易達成協議等原則。二、大陸方面表示充分了解台灣農民的關切,故在商談中未要求台灣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輸台,在其早期收穫要價中亦將不包括農產品。三、大陸方面願意在早收計劃中盡力不影響台灣的弱勢產業和中小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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