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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的血汗奇跡

http://www.CRNTT.com   2010-05-20 09:23:55  


 
“血汗工廠”源流考 

  據考證,“血汗工廠”(sweatshop)一詞最早於1867年出現於美國,它最初指的就是美國制衣廠商實行的 “給料收活在家加工”之制,後來又指由包工頭自行找人幹活的包工制。而在這兩種做法中,工人獲得的日工資都不是最少的。但由於回避了在正規工廠中集體工作的工人可能有的集體博弈行為,其單位產品的工資(計件工資)可以被壓到最低,因而被稱為“血汗制度”(sweatingsystem)。 

  後來這一概念又擴大到高激勵的計件工資和高速流水線作業等安排,但是同樣都以回避集體談判為條件。例如:計件工資制度如果在未經集體談判的情況下以最熟練工人的產量為分母來確定,迫使所有工人都向他看齊,這就被認為是“血汗制度”;而如果是經過集體談判確定的單件工資標準,那麼儘管最熟練工人仍然可以多拿,趕不上他的工人也可以保證一定的收入,這仍然是計件工資,但就不是“血汗制度”了。 

  因此,研究者認為:“在存在過血汗工業的多數發達國家裡,血汗工業已經被控制住或者消失了。原因是工會的壓力、工人政黨的發展、工廠生產經濟的不斷增大以及對工業中人際關係的日益關注。”換言之,自治工會的作用被認為是第一位的。而從19世紀末起,許多學者如B.韋伯在《如何最有效地擺脫血汗制度》(1892)中,J.R.康芒斯在 《工會與勞工問題》(1905)中,也都把工會的存在看成是消除血汗工廠的最重要因素。 

  當然,工人有集體談判能力,這是就整體的制度框架賦予了他們這種權利而言的,並不是具體到每個企業的工人都行使了這種權利。一般而言,歐洲的工會比美國發達,在美國,汽車、鋼鐵等傳統製造業中的工會又比零售業等“靈活就業”部門發達。但是在後一類部門的雇員如果要求建立自治工會,也是沒人能禁止的。而在歐盟內部,入盟標準除了市場開放、資本、勞動流動自由這類“市場門檻”外,“福利門檻”與“勞工權利門檻”就更為嚴格。新入盟的東歐國家勞工進入西歐打工,都被要求必須組織自治工會,由西歐公司與這些工會談判勞務合同。這正是為了防止“血汗工廠”之弊傳染到西歐。波蘭團結工會領導人瓦文薩曾就此抱怨道:“他們當年鼓勵我們搞資本主義,到頭來他們自己卻是社會主義者。”當然,西歐工人這樣要求主要還是為了他們自己,為了不被來自東歐的“類農民工”奪走飯碗,而不純是為了關心東歐的“階級兄弟”。當幾年前歐洲經濟景氣高漲、就業率好的時候,這條規定不很嚴格。實際上還是有東歐勞工在無工會狀態下在西歐打工。但經濟蕭條了,西歐的就業形勢嚴峻,不少東歐的無工會勞工就被清退回來。“老歐洲”寧可以福利方式由西歐向東歐提供大筆補貼。這成為目前東歐國家在危機中面臨的一個問題。 

  還要指出,如今有報道說一些歐美公司在華企業不願遵照中國的新《勞動合同法》建立工會。而據研究者指出:這些案例中的多數情況其實是這些公司要求成立自治工會,而中國要求他們成立中國式的工會,結果無法達成一致。事實上這些公司本國的法律是要求必須有自治工會的。這本來是他們那邊的工人階級為了防止企業家對工人“惹不起,躲得起”而推動立法的結果。可是由於投資對象國不允許成立自治工會,這些公司也就“被迫”規避了母國的法律。 

工會的度 

  話說回來,凡事需要有個度。工會太強勢了的確也有問題。隨著美國幾大汽車公司陷入困境,如今對於強勢工會的批評也越來越多。但有趣的是:這些批評者在抨擊強勢工會的同時都在呼籲給“血汗工廠”(sweatshop)平反,肯定這種制度的“競爭力”。而且這種肯定都以“東亞的奇跡”作為依據。例如本次危機後聲譽鵲起的大牌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發表了 《表揚廉價勞動》,N.D.克里斯托弗發表了《表揚被誹謗的“血汗工廠”》、《為“血汗工廠”叫好的兩個理由》等著述。他們都認為“東亞的血汗工廠”值得學習。當然,可以理解的是如今西方的“他們工人有力量”或許已經太過分了,以致走向了另一個極端。筆者認為這種主張是不能套用於勞工權利還剛剛起步的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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