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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女兒的國籍問題是一塊試金石

http://www.CRNTT.com   2010-05-25 10:54:08  


 
  這麼說吧,姚明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是中國人,最後是一個球員。作為一個人,其有為女兒做選擇的權利,他也有法律上的權利,如選擇女兒的國籍。作為一個中國人,他參加了很多中國國家隊的比賽,他做了很多的慈善,為地震捐款,姚明已經盡到了職責。作為一個球員,不用說了,人家是職業球員。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可以征用,城市房屋可以拆遷,可沒規定說為女兒做選擇的權利可以征用!何況,即使這樣規定,到了美國也不發生效力,其實,在美國不管哪個國家人,只要在美國生下小孩,小孩都是美國人,哪怕父母是非法移民。 

  即使姚明真的是民族英雄,是否其兒女一定要是中國人?正如美國法律規定在美國出生就是美國人,是因為相信一個人在這裡生養,必定會對這片土地有感情。這其實也是中國法律上為什麼要填出生地的原因。中國、上海生養了姚明,姚明也對中國、上海有很深的感情,他以自己的汗水和智慧賺得的金錢來回報了社會。他做得已經足夠。愛國是愛這個生養自己土地上的人民,而不是一個國籍問題。民族英雄自己為國家、民族做了貢獻,是否一定要把自己的兒女作為“祭品”再貢獻給國家、民族?說白了,還是那種把子女視為私產的家長制文化的思維。中國的法律都規定,家長(監護人)要以子女成長發展最有利的方式對待子女,姚明的選擇,既合乎中國法律,也符合儒家人情。

  要求姚明為女兒選擇中國籍的,其實並不是姚明的真球迷,他們是過度的國家主義、民族主義的粉絲,借姚明的球技澆自己胸中的塊壘而已。至於後者的信仰,其實在沒有試金石之前,也難說;一旦當這些假球迷遇到姚明一樣的選擇時,我相信,他們大多會回歸到人性,也會為自己女兒選擇一個合適的國籍。真正的愛國主義、民族主義不會要去國民犧牲這種選擇的權利,愛女兒,有什麼錯呢? 

  來源:南方網 作者:斯偉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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