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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價地獄 是否已近在咫尺

http://www.CRNTT.com   2010-10-06 12:07:02  


 
  遊民的定義是無屋,這些人卻是有固定全職工作的遊民,只因為低薪追不上物價、房租。作者到沃爾瑪大賣場上班,全薪竟付不起房租;申領食物券,還從社工處得知,她並非唯一申請救濟的沃爾瑪員工。

  以前,貧窮的惡性循環,是指家庭現金不夠,買不起量販大包裝(總價高、但平均單價較便宜)食材,只能逐日半賒欠地零買(較貴),甚至因買不起燃料、沒廚房廚具而買熟食(較貴)裹腹。而書中的高房租,竟把人逼到付不起公寓低月租,躲入高日租的旅館,付一天撐一天,過著沒明天的日子,債台高築、等著被趕。

  過去受虐婦女與青少年渴望就業,從工作獲得經濟自主,脫離地獄家庭。然而此書卻揭露神話破滅的真相:人們不辭低薪,揮汗工作,賺到的錢卻不夠租屋自立,無法脫離毆打她的男友或夫家。《窮忙族》、《反貧困》在在證明此言非虛。

  房租暴漲地區才有工作,但收入又難以負擔當地高房租,於是急需工作者,要就忍受高房租剝削,要就每天兩、三小時長程通勤,心力交瘁。貧窮母親犧牲照顧自己幼兒時間,去照顧別人幼兒,她們的心該有多痛。

  就近工作,已是遙不可及的夢想,為了求職,人們拋下年邁父母、幼兒,從鄉村遷徙到城市,從郊區奔向都心,為住處而負債,被扣留在肮髒擁擠的人口稠密區,難以脫身。在高房租市場,我們每個離鄉勞動者都失去了故鄉,全都是外勞;而建商則形同外勞仲介,想得到工作機會,就得簽下賣身契,從未來薪資中逐月攤還巨額仲介費──房租就是購買工作的前金,而且越來越貴。身雖居本國,無異於流落外國、寄人籬下。

  住屋是基本人權,政策鼓勵購屋,反而炒高房價,結果買屋更遙不可及;痛定思痛,設計管制房租漲幅,才能避免房價失控付出的社會代價。

  看媒體炫耀名流億萬豪宅時,別忘了住宅是民生必需品。視為金融產品,放任炒作,將它徹底剝奪、集中到少數人手中,成為炫耀的奢侈品,是暴虐不仁。住屋短缺並不只是無住屋者的問題,可以讓有屋者掃到一邊不理,遲早,這傷害將以社會成本的形式反彈、報應到你我身上。為政者不能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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