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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建立兩岸共同體史觀的現存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0-12-05 00:28:33  


 
  分治史觀:只存在短短的六年

  1987年7月蔣經國宣佈解除動員勘亂臨時條款,不再視大陸為叛亂團體,年底開放民眾到大陸探親。台北單方面地結束了“內戰史觀”,但是在“憲法”上沒有放棄統一為最終的目標。1991年通過的“國統綱領”,強調“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國統會”隨後在1992年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該文中有兩個重點。第一、強調主權及於整個中國,即“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第二、在治權方面主張兩岸分治。該文稱:“民國38年(西元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這幾段話,代表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已經從“內戰史觀”轉移到“分治史觀”。“分治”與“分離”不同,前者強調“主權”的重疊、治權的分立;後者則是“主權”與治權均互不隸屬。在“分治史觀”中,最多只會出現“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全中國”,而不會在兩岸關係中出現“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理由很簡單,在“分治”史觀中,“主權獨立”於誰?獨立於中共?如果相對於中共,“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算是個甚麼?“主權重疊、治權分立”表示兩岸目前是“合(主權)中有分(治權)”,而兩岸要努力的則是“分(治權)中求合(治權)”。

  “分治史觀”在台灣的政治中,從1987年到1993年只出現了大約六年的光景。當1993年李登輝接受日本司馬遼太郎訪問發表“生為台灣人的悲哀”,當1994年李登輝開始推動進入聯合國時,就已經可以看出,李登輝要追求的是“分離史觀”。“分治史觀”只是國民黨在向“憲法”交待、李登輝為了鞏固在國民黨內的權力地位所做的妥協、國際冷戰後時代聚變、必須兩岸交流潮流建立法制等多方因素下的產物。在李登輝權力鞏固、台灣持續得到美國支援、兩岸交流制度建立,“分治史觀”也似乎走到盡頭。即使是具有中華文化素養、國民黨忠貞黨員、蔣經國信徒的馬英九在2008年獲得執政後,也不再提“國統綱領”、不召開“國統會”了,在主權與台灣前途的論述上,也與民進黨趨同了。

  “總統直選”的“修憲”固然可以視為是台灣民主的深化,但是此一制度也使得“分離史觀”取得了某種民主正當性的養分。1996年“總統大選”以後,“分離史觀”正式登上舞台,李登輝要做的是,如何鞏固這個分離史觀。

  分離史觀可以分為兩種,一為“台獨史觀”,一為“偏安史觀”或稱之為“獨台史觀”。相同點在於兩種史觀均視兩岸為一種“異己關係”。“台獨史觀”希望建立一個新的台灣共和國,“偏安史觀”則願意接受“中華民國”這個國號,兩者均強調自己是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獨立國家”。

  在討論“偏安史觀”以前,容我們來回顧一下“台獨史觀”的形成與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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