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焦點專題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海峽兩會復談後首次齟齬似有政治背景

http://www.CRNTT.com   2010-12-21 09:05:27  


 
  這種雙方各說各話而且還有點“針鋒相對”的情況,用台灣媒體慣常使用的術語來說,就是兩岸兩會“槓起來了”。但由於在藍軍體系中,海基會是除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吳伯雄之外,對兩岸交流合作態度最積極,與大陸對口單位交往也是最融洽愉快的一個,看來是不想破壞氣氛,以免導致日後工作困難,故即使是已與其工作對口單位“槓上”,但態度和語氣都是相當溫和的。不過,由曾為國民黨“破冰登陸”立下頭功,且在其政治生命的晚年仍不顧年邁為兩岸交流合作鞠躬盡瘁、積極奔走的江丙坤,來作為海峽兩會恢復會談兩年來的首次“摃上”而“開頭炮”,確是勉為其難的事。

  馬政府為何會突然“強硬”起來,並要在最能體現兩岸關係友好,也最能反映馬英九政績的兩會協商上來做文章?究竟真的是屬於“不要為簽署協議而協議”的單純技術原因,還是馬政府在“五都”選舉遭受挫折之後的政治調整動作?確是值得研究。

  只要我們翻開海峽兩會進行會長/董事長級會談的依據──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九日“汪辜會談”所簽署的《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就可得知,海峽兩會領導人的會談,被定位為“民間性、事務性、經濟性與功能性”,其目的在建立兩會聯繫協商制度,解決民間交流所衍生的各項問題,並積極促進經濟、文教、科技等的交流。這項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兩會制度化的聯繫和會談方式。原則上,由兩會領導人、兩會負責人,每半年一次,在兩岸輪流或商定之第三地,就兩會會務進行會談。兩會副秘書長、處長、主任的人員就主管之業務每三個月就主管業務進行會談。專案事項,則隨時進行事務性協商。雙方並指定副秘書長層級人員,作為緊急事件的聯絡人。雙方會務人員因協議所定的事由,進入對方地區時,同意相互給予入出境等便利。由此可見,兩會領導人的會談,並非一定要簽署協議。實際上,在一九九八年十月在上海舉行的“汪辜會晤”,就沒有簽署任何協議。這就確定了兩會領帶人會談,並非是沒有簽署協議不可。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兩會恢復會談後,鑑於兩會協商已被耽擱了十多年,有必要把已經損失的時間搶回來,而馬政府為早出政績、多出政績的需要,更對兩會談的成果提出較高的要求,因而將原先每半年進行的兩會負責人層級的會談上升到兩會領導人級層,並在每次會談都有協議簽署,因而才有“逢會必簽”的感覺,並進而產生“有協議簽署才會面”的錯覺。因此,海峽兩會的這次“槓上”,應可排除技術上的原因。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